港鐵職員認冒警索裸體片 包括叫55歲女子穿制服脫衣 並要扭腰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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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男職員利用公司內部系統,取得多名曾向港鐵留下個人資料的女子的聯絡方法,然後冒充警員作出騷擾行為,包括向一名55歲的港鐵的前女僱員自稱警員,要對方呈上穿著制服的脫衣片,並指示需要作扭腰動作。他以同樣手法,向兩名年僅15及16歲的少女索裸體片,最終被捕。被告今(26日)在區域法院承認冒警及刑恐等罪,並稱他工作期間受到女同事欺壓,情緒不穩,對性亦感好奇而犯案。法官把判刑押後至12月17日,以候被告的精神及心理報告。

被告能查閱不同事件的報告

被告方雄舜(36歲,港鐵車務表現主任)承認作出有違公德行為、刑事恐嚇、假冒公職人員、企圖欺詐,及促使16歲以下兒童製作色情物品共11罪,他被指在2020年6至11月干犯有關罪行。

案情指,被告案發時為港鐵車務表現主任,他能夠透過公司的內部系統,查閱不同的事件的報告。

向事主X發滋擾訊息及色情片段

女事主X(26歲)是一名港鐵服務主任,她在2020年3月當值時被非禮曾報警。X後來收到被告的騷擾短訊,稱X年輕漂亮,想抓她的胸部及想摸濕她,又曾傳送色情影片給X,稱他應該捉X來陪他,亦說單是想像便令他下體變硬,後來再要求X拍脫去制服的影片,而若X照辦,便不會騷擾她及其家人。X最後報警,並封鎖被告的號碼,但被告仍不心息,並以其他號碼再向X發傳騷擾短訊,包括稱想將下體插入她的陰道。

要求55歲事主Y傳上制服脫衣片

被告更透過公司的系統,獲得另4名事主的資料,然後冒充警員,向對方要求不雅影片。其中女事主Y已年屆55歲,她是港鐵車站助理,因涉盜竊乘客失物而被解僱,被告聯絡Y時自稱是中區探員,要求Y向他傳送裸體影片,又要求對方要在影片中穿著制服,並慢慢扭腰脫衣,並稱這便可以透過「警誡」方式處理其案。

自稱有事主Z如廁片求裸體片

另一名女事主Z(39歲),是一名港鐵服務主任,她因在洗手間內發現隱藏鏡頭而報警,不久後卻收到被告的短訊,被告聲稱手持Z的如廁片段,要求她傳裸體片。

叫兩名少女事主拍裸體片

其餘兩名事主,分別是15歲的B,及16歲的C,兩人均曾與警方接觸。其中B因懷疑被偷拍裙底而報案,C則涉在車站便利店盜竊而被捕,被告遂冒充警員聯絡二人,並要二人拍裸體照。C事後報警,並按警方要求約被告見面,被告答應與C見面及性交,他現身時遭埋伏的警員拘捕。

警方後來在被告的手機中,發現兩段偷拍女性裙底的片段。各名事主均沒有按被告要求傳送過任何他要求的片段。

曾用女同事資料申請貸款

除此以外,被告又曾用38歲女同事A的個人資料,向財務公司申請60萬貸款,並將貸款申請表傳予女同事,聲稱他會花光款項,提醒A記得還錢。但被告並未有完成貸款申請,A亦無損失。被告聲稱,他與A關係不好,因此想「整蠱」她。

求情稱長期受女同事欺壓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工作上長期受到女同事的欺壓,因為不成熟及社交技巧不足,愚蠢地以為這樣做可以施以制裁,加上對性好奇而犯案。不過,辯方承認案件嚴重,被告亦不能將工作上的不愉快,作為他對別人造成傷害的藉口。

案件編號:DCCC55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