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長警署內偷同袍信用卡 買3萬元iPhone後卡歸原處被揭發 候判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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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警發現他放在警署儲物櫃銀包內的信用卡被盜,並用以購買近3萬元iPhone等物品,他曾因舊信用卡不翼而飛領取新卡,卻發現銀包內的新卡竟被換回曾被盜的舊卡,最後揭發偷竊者是曾用相鄰儲物櫃的警長。警長今(29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盜竊共6罪,求情稱升為警長後倍感壓力,患上適應障礙,同僚讚被告曾是警隊模範,事主稱對被告感失望但也原諒了他。被告望能考慮判社會服務令,惟法官只為他索閱精神及心理報告報告,案件押後至12月17日作求情及判刑。

偷卡後用以買iPhone及食麥當勞

被告劉晉寧(37歲,警員)承認於2019年2月11日至3月2日,在上水警署偷竊兩張信用卡,並以該信用卡購買了3部價值9899元的iPhone手機,及在麥當勞購買價值11元的貨品。

事主的儲物櫃與被告相鄰

案情指,事主與被告在2017年時同為交通警,二人獲分派相鄰的儲物櫃,而事主當值時,會把信用卡放在銀包內,而銀包會連同背包放於儲物櫃。

銀包內新卡突變回舊卡

事主在2019年2月16日發現信用卡不翼而飛,其後信用卡出現未獲授權的交易,事主後來獲補發新信用卡,但不久後,他發現新信用卡被換成舊信用卡,並再發現新信用卡被盜用,他之後取消了該信用卡,卻又發現舊信用卡再被換回新信用卡。

事主發現新信用卡被用以購買3部iPhone等物品。被告最終於2019年3月7日被捕。

求情稱升為警長倍感壓力

辯方求情指,被告中七畢業後便加入警隊,對於身為警隊一分子感到自豪,但現在卻一手摧毀了自己夢寐以求的工作,他自被捕後便一直失業。辯方解釋,被告自2019年升為警長後,倍感壓力,更患上適應障礙,因此而犯案。

辯方續指,被告習慣隱藏自己的擔憂及問題,未有尋求協助才會犯下本案,亦引述多封求情信,指被告為人善良、積極、樂於助人,工作表現良好,獲多封嘉許信,有警署警長更寫信讚揚他為警隊中的模範榜樣。他對於本案感到萬分後悔,不但令家人朋友失望,更令警隊蒙羞。

事主撰信稱已原諒被告

另外,案中事主也為撰寫求情信,事主雖然對被告的行為感到少許失望,但明白他因壓力才犯下本案,已原諒了他,亦有求情信透露被告事後有自殺念頭。

辯方指,本案只是單一事件,犯案手法並不複雜,事主也沒有會進一步蒙受損失的風險,望法庭可同步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但法官認為不合適,只為他索取心理及精神科報告。

案件編號:DCCC76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