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會擾亂案|郭永健認罪 爭議非蓄意令職員跌倒 押後作紐頓聆訊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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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泛民前任立法會議員以及議員助理涉於今年5月8日在立法會內會擾亂議會,及干預立法會人員,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分別被控「藐視罪」等罪。其中郭永健今(30日)在西九龍法院承認「藐視罪」及「抗拒或抗拒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罪」,辯方就案情中,提及被告案發時在立法會內會的動作,及涉案立法會人員跌倒的原因有爭議,認為會影響被告的罪責及判刑,申請進行就未能同意的案性作爭辯的紐頓聆訊,獲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批准,案件押後至12月15日處理。

案中事主跌倒後獲批32天病假

郭永健今承認所有控罪,惟辯方指,同意案情中有提及,因郭當時手向前伸,導致立法會人員簡廣榮跌倒並需入院,最後獲醫生批准32日病假。辯方對簡跌倒原因及郭的動作有爭議,認為此爭議會影響郭的罪責及判刑,故申請另擇日子作紐頓聆訊處理。

羅官指郭行為屬莽或蓄意會影響判刑

控方反對進行紐頓聆訊,指辯方只爭議郭當時的手有否伸直,片段足以反映當時的事情。羅官則反駁指,郭當時動作為何屬事實過程,對於郭當時是鹵莽,還是蓄意作出該動作,會涉及判刑結果。控方再指,認為此爭議不會對於判刑基準有大影響,惟羅官進一步質疑稱:「如果佢話係意外,你接唔接受先?」,若控方能接受,就不須紐頓聆訊,控方最後表示對此不會再有陳詞。

事主將被傳召作供

羅官最終將案件押後至12月15日進行紐頓聆訊,屆時將傳紹事主簡廣榮出庭作供,並播放約30分鐘的涉案片段,需時約半日。另今為郭的生日,大批到場旁聽的人士在郭離開犯人欄時高呼:「生日快樂」,更有人大叫:「我愛你」,郭則揮手道別。

8名被告:許智峯(38歲)、陳志全(48歲)、朱凱迪(43歲)、尹兆堅(51歲)、黃碧雲(61歲)、張超雄(63歲)、胡志偉(58歲)及郭永健(33歲)。

除胡志偉外,其餘7人各被控一項藐視罪,指他們於2020年5月8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一號會議室內,在立法會的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引起擾亂,令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

其中,陳志全及尹兆堅各自被控兩項干預、騷擾、抗拒或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罪。而許智峯、朱凱迪、胡志偉及郭永健則各另被控一項相同罪名。此罪涉及的立法會人員為劉健偉、呂金榮、董漢民、韋家強、麥偉志及簡廣榮。

案件編號:WKCC 3842/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