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都會區|蠔殼圍魚塘疑遭填土、抽乾塘水 部份屬原居民村代表

撰文:黃金棋 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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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施政報告》提出發展「北部都會區」,並建議收回700公頃私人魚塘及濕地,建立三個濕地保育公園。不過濕地未發展疑先遭破壞,在擬建的蠔殼圍濕地保育公園東面,至少三個魚塘疑被填土,有魚塘被抽乾全部塘水;亦有魚塘塘壆植被遭移除,並被夾雜鋼筋等的泥頭填高,估計受影響面積合共至少達約65萬平方呎。
相關土地屬自然保育區,並被列入后海灣的濕地保育區,全部魚塘亦須保育。《香港01》翻查土地資料發現,當中疑遭破壞的魚塘不少屬鄰近的原居民村代表,有村代表回應指不了解魚塘抽乾塘水情況。有租用魚塘的公司指,在塘壆填土是為方便打理,強調購入「純正生泥」重建,而非使用建築廢料。
規劃署證實,自本年初至今已就馬草壟及蠔殼圍數個地點涉及《城市規劃條例》的違例填塘及填土作業,按照條例向有關土地擁有人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和「恢復原狀通知書」,若於通知書期限後未有按規定辦理,會考慮作出進一步的執行管制及檢控行動。

面積22萬平方呎魚塘全部塘水被抽乾

《北部都會區發展策略》中建議,蠔殼圍濕地保育公園面積約300公頃,形容是「作為東西飛鳥廊道南至塱原自然生態公園的重要節點」。不過蠔殼圍東面、鄰近料壆村的一大片魚塘中,至少三個疑遭破壞。《香港01》記者於11月到訪該處,發現其中一個面積約22萬平方呎的魚塘全部塘水被抽乾,只剩下一片泥濘,上面則有兩部挖泥機仍在運作。

另外,旁邊一個面積約26.8萬平方呎的魚塘除了塘壆被填土外,亦被人用泥頭分割成三個小魚塘;相連的另一個魚塘亦出現同樣情況,泥頭在魚塘中間填出一條路徑,變成兩個小魚塘。而用泥頭填出的塘壆更鋪上石屎,部份位置有擺放雜物。翻查Google Map於2017年的高空照片,該魚塘仍是完整一個,未被「劏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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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區地政處豎告示牌指屬政府土地

最接近料壆村的魚塘有塘壆分為四個魚塘,面積合共約86萬平方呎,不過塘壆原有的大部份植被遭移除,並被泥頭填高至約兩米。記者到該處視察,發現泥頭中夾雜着不少雜物,包括鋼筋、膠袋、大石,甚至大膠籃等,不過泥頭填得十分結實,可供人在上面行走,甚至有車輛駛過。在填高的泥頭上,北區地政處豎立至少兩個告示牌,表明該處屬政府土地,「不准佔用、傾倒、挖掘及耕種。違者會被檢控。」

地政總署回覆指,蠔殼圍魚塘大部分土地屬舊批私人農地,沒有用途限制,傾倒泥頭沒有違反土地契約條款。就涉及的小部分政府土地,北區地政處及元朗地政處於8月採取土地管制行動,豎立政府土地告示牌,至今多次巡查,當時未有發現有人於該處非法傾倒泥頭。

翻查上述三個魚塘的土地資料,當中塘水被抽乾的魚塘大部份土地由鄧國威、鄧植良、蔡志強於2017年購入。鄧國威部份土地於2019轉予梁念茹;而部份為馮氏及文氏祖堂地。根據厦村鄉鄉事委員會網頁,鄧國威為今屆錫降村原居民及村民代表。鄧植良曾於1995至1999年擔任厦村鄉鄉事委員會主席,並於2003年角逐元朗錫降村原居民村代表,不過被人舉報已破產,最後遭「DQ」。鄧植良透過秘書指,所持有魚塘是荒廢,不清楚抽乾塘水情況,會再作了解。

魚塘「一劏三」 租用者:原面積太大養魚不方便

被「一劏三」的魚塘,土地業權零散,記者抽查魚塘範圍其中十幅土地,主要涉及馮姓地主,疑為附近料壆村原居民,當中包括與料壆村村代表、上水區鄉事委員會執行委員馮興疇英文譯音相同人士。他早年曾表示社會對房屋用地的需求殷切,但當局卻把大片土地劃作保育地帶以保護雀鳥,沒有善用珍貴的土地資源。部分魚塘板塊售予港英房地產有限公司及福盛企業發展有限公司等。

綠色環保廚餘回收有限公司董事長呂建基承認,在7年前已租用魚塘並「一劏三」,並申請優質養魚場,利用廚餘生產的魚粒餵飼。他解釋指,起初該處是一個大魚塘,涉及近30個業權,原本的塘壆已倒塌,「(魚塘)太過大個,對於養魚無咁方便,所以將佢一開三,比較易打理。」他解釋指因為「魚塘幾十年無挖過,挖極都好淋,泥土好鬆」,不便大車經過,故購入「純正生泥」重建,而非建築廢料,並鋪上一層「好輕微」的瀝青作固定。

▼三個濕地保育公園選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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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署發「強制執行通知書」要求恢復原狀

WWF香港生物多樣性及保育政策高級經理劉兆強表示,業權人興建塘壆並舖瀝青,把魚塘切割,屬魚塘管理方式,或未屬違法,但有違城市規劃委員會規劃指引12c的「濕地零損失」原則,令面積及功能損失,影響部分雀鳥在蠔殼圍的魚塘水面滑翔及覓食。倘魚塘發現有非法建築廢料傾倒,他認為情況不理想,早年大生圍甩洲魚塘,發現鋼筋、馬桶、神主牌等廢料,環保署有法可執,但需要人贓並獲。

規劃署回覆指,發現上述場地涉及《城市規劃條例》下的違例填塘及填土作業。規劃事務監督按照條例在今年9月17日向有關土地擁有人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要求中止違例填塘及填土作業,並於今年11月25日向土地擁有人發出「恢復原狀通知書」,要求在明年2月25日前把相關土地恢復原狀,包括移走土地上的剩餘物、碎石及填土物料。

環保署回覆指,過去半年收到11宗有關在蠔殼圍料壆魚塘非法堆填投訴,亦派員突擊巡查超過20次,發現有私人魚塘塘壆位置及附近有進行堆填或工程的跡象,與魚塘塘壆維修有關,部分堆填可能超出合理塘壆維修範圍。該署現正進行搜證工作,以檢視有否違反《廢物處置條例》或其他環保法例的行為;亦已去信土地擁有人,指出在私人土地上擺放建築廢料,必須遵守《條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