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職員冒警向4女索裸片 被捕揭曾影裙底等共11罪 判53月4星期

撰文:郭顥添 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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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職員利用其公司內部系統,取得多名女子的資料,冒警向4名女子要求提供脫衣片或裸體片等,亦有向女事主發含色情內容的短訊等。兩名15及16歲少女收到索裸片電話後終報警。職員早前在區域承認冒警等11項罪名,法官今(17日)判被告入獄4年5個月4星期。

被告方雄舜(36歲,港鐵車務表現主任)承認作出有違公德行為、刑事恐嚇、假冒公職人員、企圖欺詐,及促使16歲以下兒童製作色情物品共11罪,他被指在2020年6至11月干犯有關罪行。

被告有撰信給各受害人

辯方求情指,被告現已深感後悔,在還押時亦親手撰寫多封信件給各受害人。惟法官質疑受害人是否願意收到該些信件,控方指會在得到受害人同意後才轉交信件。對於案發至今已過去1年,法庭於上月尾為其索取的報告,仍指被告的重犯機會屬中度的高等,辯方指雖然被告對自身問題未有認知,但他願意接受相關的治療。

官斥被告濫用職權

周燕珠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判刑時指,被告作為港鐵車務表現主任,獲港鐵信任,卻濫用職權,透過內部系統取得受害人的資料,聯絡並威脅對方傳送脫衣的影片。雖然事件中沒有人受騙,但被告以粗言穢詞傳訊息給X,使人到反感及噁心,X亦因而害怕到要轉電話號碼。

指被告利用警察威嚴犯案

周官最後指,被告以太空卡聯絡各受害人,對方難以得知其身份,目的是讓警方難以追查到他。至於冒警罪,周官直斥被告利用警察在市民心中正義及威嚴的形象犯案。周官最後強調,法庭有責任保護年輕的受害人,終判其就11罪囚53個月4個星期,並須接受精神治療及心理輔導。

被告方雄舜。(資料圖片)

多番向事主X發騷擾訊息

案情指,被告案發時為港鐵車務表現主任,他能夠透過公司的內部系統,查閱不同的事件的報告。

26歲女事主X是一名港鐵服務主任,她2020年3月當值時被非禮,事件曾報警。X後來收到被告的騷擾短訊,稱X年輕漂亮,想抓她的胸部及想摸濕她,又曾傳送色情影片給X,稱他應該捉X來陪他,亦說單是想像便令他下體變硬,後來再要求X拍脫去制服的影片,而若X照辦,便不會騷擾她及其家人。X最後報警,並封鎖被告的號碼,但被告仍不心息,並以其他號碼再向X發傳騷擾短訊,包括稱想將下體插入她的陰道。

冒警向4女索裸片或脫衣片

被告又透過公司系統,取得另4名女事主的資料,她們均曾因不同事故在港鐵需報警處理。被告透過假冒警員向他們索取不雅片段,包括向55歲曾在港鐵任職的女事主Y索取裸體片,要指示Y要穿制服及扭腰下脫衣;另有向39歲女事主Z,要求她傳裸體片。

其餘兩名事主,分別是15歲的B,及16歲的C,被告冒充警員聯絡二人,並叫二人拍裸體照。C事後報警,並按警方要求約被告見面,被告答應與C見面及性交,他現身時遭埋伏的警員拘捕。警方並在被告的手機中,發現兩段偷拍女性裙底的片段。各名事主均沒有向被告上載過任何他要求的影片。

曾用女同事資料申請貸款

除外,被告亦曾用38歲女同事A的個人資料,向財務公司申請60萬貸款,並將貸款申請表傳予女同事,聲稱他會花光款項,提醒A記得還錢。但被告並未有完成貸款申請,A亦無損失。被告聲稱,他與A關係不好,因此想「整蠱」A。

求情稱長期受女同事欺壓

辯方求情指,被告工作上受女同事欺壓,不成熟及社交技巧不足,加上對性感好奇,才愚蠢地犯案。

案件編號:DCCC55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