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夥同女兒偽造出勤紀錄誤導社署 殘疾院舍前主管遭廉署起訴

撰文:林穎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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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水殘疾人士院舍「東方復康中心」前主管涉嫌在2019年4至8月偽造4個月出勤紀錄,出勤紀錄中有6個當值日被揭其實不在港,以誤導社署院舍符合法定及合約人手要求,今日(4日)被廉署落案起訴1項串謀偽造文件及3項偽造罪。70歲被告將於周四(6日)在粉嶺裁判法院答辯,暫時獲准保釋候訊。

為東方復康前主管文達(70歲)涉嫌偽造出勤紀錄,以誤導社署該院舍符合法定及合約人手要求,今日被廉署落案起訴4項控罪。(資料圖片)

被告為東方復康前主管文達,他涉嫌偽造出勤紀錄,以誤導社署該院舍符合法定及合約人手要求,今日被廉署落案起訴4項控罪,包括1項串謀偽造文件和3項偽造罪。

廉署指,2019年4月至8月,位於上水的東方復康是一所「中度照顧級別」殘疾人士院舍,領有社署發出的有效牌照,由鉅利企業有限公司經營,社署以買位形式委託東方復康提供27個宿位。

東方復康中心位於古洞河上鄉。(Google Map截圖)

東方復康須有一名每日工作8小時主管 否則違反《殘疾人士院舍規例》

根據法定和合約要求,東方復康須提供充足人手,包括一名每日工作8小時的主管,社署在巡查院舍時,會檢查其員工出勤記錄,以監察及評估東方復康有否合乎法定及合約要求,及考慮應否延續其買位合約,若殘疾人士院舍未能符合法定要求,即屬違反《殘疾人士院舍規例》。

男被告涉與任職福利工作員女兒串謀製造虛假出勤紀錄 實情有6個當值日不在港

惟當時身兼鉅利股東的男被告,與在該院任職福利工作員的女兒,涉嫌串謀製造一份有關他2019年4月的虛假出勤紀錄,意圖藉使用該出勤紀錄而誘使社署接受它為真文書。他其後涉嫌以同一手法,偽造另外3份、於同年6至8月的虛假出勤紀錄,惟文件中其中6個當值日,被告並不在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