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家爭產案 家族會議內容曝光 霍震宇等曾表示不想再投資內地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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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的遺產案,案件今(14日)在高等法院續審,代表霍震寰的資深大律師黃仁龍繼續陳詞。黃仁龍庭上讀出霍家和其相關公司的會議對話內容,當中提及霍震宇和霍麗萍要求家族公司,不要再於內地投資。惟霍震寰在會議中反指,如果話投資大陸高風險,會令父親形象好差,又指父親對投資內地有信心。霍震宇卻說,:「爸爸話要我地謹慎投資,畀我地收租派息過世,打跛腳都唔使憂。」

原告為霍家長房三子霍震宇、長女霍麗萍和次女霍麗娜,他們要求家族公司有榮有限公司,回購涉及南沙發展項目權益的股權。被告包括長房的長子霍震霆、次子霍震寰,以及相關的家族公司,包括霍興業堂置業有限公司、有榮有限公司及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等。

資深大律師黃仁龍繼續陳詞,並指出2011年11月至2012年7月期間,霍家的家族會議上,霍震宇及兩名姊妹,均反對家族繼續在內地投資。(資料圖片)

庭上讀出家族會議的對話

代表二哥霍震寰的資深大律師黃仁龍,今在庭上讀出2011年11月至2012年7月間,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霍興業堂置業有限公司的會議,以及家族會議的對話。

霍震寰強調父親對內地很有信心

於2012年3月在霍興業堂置業有限公司會議中,霍麗萍透過律師去信,要求派股息8億,又要求不再繼續投資內地。霍震宇亦有在會上表示同意,認為不應再投資內地。惟霍震寰強調,「如果話投資大陸高風險」,會令「父親形象好差」,又強調父親一向對內地很有信心。

惟霍震宇卻稱,父親在中港兩地都無沒有太多投資,並說:「爸爸話要我地謹慎投資,畀我地收租派息過世,打跛腳都唔使憂」。霍震寰回應:「我83年就跟住佢在南沙做,我點會唔知佢點諗。」

二房長子會上肯定霍震寰對家族事務的努力

此外,在2012年5月舉行了一個家族會議,前特首董建華及前律政司司長的梁愛詩亦有出席。會議中,霍家二房長子霍文芳說:「Ian哥(霍震寰)呢幾年,佢真係好忙。」強調二哥為家族事務努力,「有時忽略我地」,但強調各人都有責任。

霍震宇則說,因霍英東向前新華社香港分社副秘書長何銘思提供30多億元,以發展南沙,又指父親因此欠下公司10多億。

案件編號:HCA92、274、275/2016

庭上透露霍英東遺產達113億元。(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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