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家庭少女疑遭兄性侵 被兄拉入後樓梯肛交 不情願卻不懂表達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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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於複雜家庭的少女,自小被安排在兒童之家生活,間中才返回自己家中。惟她有次回家時在門口遇上胞兄,疑遭胞兄拉到後樓梯肛交。她兩天後返兒童之家後揭發事件及報警,並透露她之前已曾遭兄長性侵。兄長否認強姦及非法肛交等4罪,案件今(17日)在高等法院開審。控方在開案陳詞時透露,女事主的多名兄弟姊妹均有行為及精神問題,女事主亦患有專注力失調及過度活躍症,案發時她僅13至14歲,她被兄長性侵時並不願意,但她不懂得表達。

現年23歲的被告,被控強姦、屬交替控罪的亂倫罪、以及兩項和21歲以下的女童肛交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某日在東涌住所強姦X。交替控罪指他和X性交,而他知道X是他的親妹;他亦被控於2019年某日在東涌住所,和2020年10月30日在東涌某大廈的樓梯,和X肛交。X當時約13至14歲。

形容事主生於不一樣的家

主控官在開案陳詞透露,涉案家庭共有6名子女,被告和X是兄妹關係,然而他們的家是個「不一樣的家庭」,因這個家裡的孩子,有被疏忽照顧的情況,多名子女亦有行為和精神問題,社署於2003年已介入,當時X尚未出生。

回家兩天期間被性侵

X於2006年出生後,社署安排她到寄養家庭居住。2019年,X被安排在一個兒童之家生活,間中會回到自己的家人身邊。2020年10月30日,X回到自己的家,兩天後返回兒童之家後,職員得知X疑遭性侵犯後報警。

遭兄性侵不願意但不懂表達

控方指,X有專注力失調及過度活躍症等問題,她在錄影會面稱在10月30日返家當日下午5時許,她陪同其中一名胞姐上班。惟她折返時,在單位外遇到比她年長6歲的被告。被告便把她拉到後樓梯,然後脫去她的短褲和內褲,把陽具插入她的肛門。X不喜歡亦不願意這樣做,但不懂表達。被告侵犯X後,前往上班。

X亦透露,2019年曾在被告的房內和他性交和肛交,她當時並不願意,但未有表達。被告於2020年11月12日被捕。

案件明續。

案件編號:HCCC18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