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姦兼亂倫親妹致成孕 母求情指兒心愛妹妹 沒性別界線教育犯案

撰文:朱棨新
出版:更新:

17歲男生在住所和15歲胞妹獨處時,在未有使用安全套下強姦對方。胞妹被侵犯時曾叫痛,男生回應指過一陣子,她便不會感到痛楚。男生其後兩次和胞妹性交。胞妹因未有來經,在母親陪同下到醫院檢查,驚覺已因此懷孕,最終進行墮胎手術。男生承認強姦和亂倫共三罪,今求情呈上母親的求情信,指男生心裏愛錫妹妹,但在沒有足夠性別界線教育下犯案。高等法院法官先索取多份報告,把判刑押後至本月27日。

現年19歲的被告承認1項強姦,以及2項亂倫罪。案發於2019年6至7月間,當時被告和X分別為17和15歲,同樣就讀中學。

母親指被告愛錫妹妹

辯方求情時呈上多封求情信,其中母親的求情信指,認為被告心裏愛錫妹妹,但在沒有足夠性別界線教育下犯案,而他現時已有悔意。母親亦指自己的監管不足,知道事件後近乎崩漬。

官先索取事主創傷報告

辯方指,被告明白有機會被判處刑期不短的監禁,但望法官亦索取教導所報告。而法官最終決定不索取教導所報告,但索取被告的精神和心理報告,以及事主的創傷報告後才量刑。

事主被姦時曾表示覺痛未受理

案情指,於2019年6月某日,只有被告和X在住所內。X躺在床上玩手機時,被告爬上床,然後脫去X的短褲和內褲。X問被告做什麼,對方未有回應,並在未有使用安全套下,把陽具插入X的下體。X曾試圖推開被告,又表示感到痛楚,被告回應稱過一陣子,X便不會感到痛楚。

兩次亂倫均未使用安全套

至於亂倫罪發生於2019年7月,被告兩次在未有使用安全套下,和X性交。

於2020年1月,X告知母親未有來經。母親遂帶X到診所檢查,之後再到屯門醫院作進一步檢驗,並在1月中的超聲波檢查顯示,X當時已懷孕22周。X於同月進行墮胎手術,而DNA的比對確認被告是胎兒的父親。X有把經過告知母親,最後亦有報警。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保持緘默,並在錄影會面中僅透露自己的年紀、就讀年級等。

案件編號:HCCC20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