鄒幸彤申請保釋覆核再被拒 官拒再定8天上庭日期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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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被控違反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至今已被還押多時,她今日(4日)再次向法庭申請保釋覆核。《國安法》指定法官兼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再求拒絕鄒的保釋申請,並表示鄒已數十次到法庭進行保釋覆核,故決定不會再定下一次的8天上庭日期,但強調鄒仍有此覆核權利。鄒若就保釋有新的法律、事實觀點,可以將書面陳詞交給法庭,屆時將盡快安排上庭日期。鄒反對並稱要求上庭是她的權利,指法庭可自行選擇是否接納其觀點,惟羅官最後僅言:「宜家呢個係我嘅決定咁樣做!」

被告鄒幸彤(36歲,律師)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

案件編號:WKCC363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