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通行證|3.14起老人院新住客須已打一針 8周內打齊兩針

撰文:林穎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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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通行證」將於2月24日推行,社會福利署今日(4日)表示,有關通行證將於3月14日開始,擴展至涵蓋所有新入住安老院及殘疾人士院舍作長期住宿的住客,當日起,新入住的住客需接種至少一針才可留宿,他們其後要在8周內注射第二針才可繼續居於院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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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署傍晚表示,由3月14日開始,所有新入住院舍的長期住宿住客,除非持有醫生簽發的「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證明其因健康狀況不適合打針,其他住客均需已接種至少第一劑疫苗,方可入住院舍;而已打一針的新住客,在首針起計的8周內,亦需要接種第二針,方可繼續居於院舍。有關新安排並不適用於緊急或暫托住宿。

社署強調,安老院及殘疾人士院舍的住客若受感染,其健康和生命會受到嚴重威脅,因此,政府一直呼籲院舍住客盡早接種新冠疫苗,並推行院舍外展接種安排及「主動評估-接種」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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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署又呼籲各院舍經營者/主管與新入住院舍住客簽訂入住協議及安排住客入住院舍時,務必遵照上述「疫苗通行證」的要求,以確保防疫屏障在院舍得以建立,保障住客的健康。當局又指,已分別於《安老院實務守則》及《殘疾人士院舍實務守則》加入相關條文,條文將於3月14日起生效,所有院舍均須嚴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