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聚會只限兩個住戶 照顧者不計 陳松青:親人需為照顧非探訪

撰文:黃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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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昨日(8日)宣布再度收緊社交距離措施,限聚令首次縮減至二人,而且適用於私人地方,禁止兩個家庭以上的聚會。食物及衞生局常任秘書長陳松青今早(9日)於港台節目表示,規例以住戶為單位,如超過兩個住戶,於一個私人地方聚集便屬違規,但照顧者不受限制。不過被問到究竟甚麼情況下才可獲豁免?如孕婦的父母,及老爺奶奶同時上門照顧,會否違法呢?陳松青表示:「頭先你提到唔少情況,可能都需要特定嘅照顧者,咁只要個照顧者係真係個目的係為咗照顧嗰個人,而唔係純粹嚟探訪佢嘅時候呢,其實個照顧者本身,就唔會計入去兩個住戶嘅限制入面。」
另外,政府將於2月24日推出疫苗通行證,未打針者不能進入包括商場等地方。陳松青表示,如未打針市民必須經過商場才可回家或上班,相關情況屬於合理辯解可以豁免;但如本身是於商場工作的員工,就不會獲豁免。

▼2月8日 特首林鄭月娥公布收緊社交距離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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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昨日公布的新一輪措施,於坊間惹來不爭議及疑問,陳松青今早於港台節目《千禧年代》再度講解新規例。他表示,由於現時有不少群組個陣屬跨家庭聚會,希望藉新規定,向公眾發放明確訊息,要暫停相關聚會,以減低疫情傳播風險。私人地方的限聚令以住戶為單位,來自三個住戶或以上的聚會便屬犯法,但照顧者並不計算在住戶之內。

陳舉例,假如有兩位長者聚會,二人來自兩個住戶,如各自有照顧者陪伴,即使相關照顧者來自第三,甚或有第四個住戶,其實都並不犯法。

主持人問到,假如一個長者需要照顧,其子女均成家立室,他們前往照顧父母又是否犯法。陳松青表示:「首先要搞清楚,照顧者我哋係講緊,個人嘅目的,佢主要係為咗照顧嗰個需要被照顧嘅人,咁但係去到頭先個情況,你牽涉到長者,好容易理解,佢可能有幾個仔女,幾個都已經成家立室,而幾個都分別唔同住戶嘅話,咁其實正正係唔想依家呢個疫情咁嚴峻嘅時間,有一個咁樣跨住戶嘅聚集。」他續稱,在疫情嚴峻下,即使沒有規例,「呢啲聚集對個老人家都係唔好」,因為會增加傳播風險,尤其如長者未打疫苗。

食物及衞生局常任秘書長(衞生)陳松青(資料圖片/余俊亮攝)

主持人之後再問到,假如涉及殘疾人士,又或是孕婦,其父母及老爺、奶奶同時上門探訪,相關情況會否犯法。陳松青表示:「頭先你提到唔少情況,可能都需要特定嘅照顧者,咁只要個照顧者係真係個目的係為咗照顧嗰個人,而唔係純粹嚟探訪佢嘅時候呢,其實個照顧者本身,就唔會計入去兩個住戶嘅限制入面。」

陳松青表示,政府不會逐家主動派員巡查,但呼籲市民切勿輕視有關部門的追蹤能力,當局有能力透過個案追蹤,了解確診者是否參與家庭聚會。

▼商場納入表列處所 2月24日起必須打疫苗才可進入▼

另外,政府將於2月24日推出「疫苗通行證」。陳松青表示,假如未接種疫苗人士,必須經過商場才能回家或上班,相關情況屬合理辯解,可以豁免;但如本身在商場工作,則未能豁免。他又稱,如長者未有智能電話,可以用紙本針卡,家人亦可從網上,協助長者下載針卡的二維碼。

至於日後會否將交通工具納入「疫苗通行證」,陳松青表示,暫時未有計劃實施,但會一直審視疫情,以及疫苗接種情況,之後再考慮納入不同場所,包括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