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切接觸者放監日計法亂 最後一位同住家人陽性日始算「第0日」

撰文:姚超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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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2月26日公布完成隔離和家居檢疫的最新條件,讓相關人士透過連續進行快速測試,確認其傳播風險已減至相當低的水平來提早完成隔離。不過,不少市民對最新條件感疑惑,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傳染病處首席醫生歐家榮今(3日)解釋,若經快速測試或核酸檢測後結果呈陽性,採樣當日即為「第0日」,如已打兩針,只要在第6及7日檢測陰性便可「放監」。至於密切接觸者計法相同,但接觸者隔離期間若再有家人陽性,「第0日」則要由第二個或最後一個陽性家人採樣日,重新計算家居隔離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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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家榮指,市民進行核酸或快速測試結果陽性,取樣本當日計作「第0日」,若他已接種疫苗,到隔離第6及7日快速測試結果陰性,則表示他體內病毒量很低,甚至接近康復,傳播風險已到相當低的水平,亦沒有再次受感染,可完成隔離,即使其後有其他家庭成員檢測呈陽性,也不會影響其本身完成隔離的日子,同樣是他採樣日由第零日計起第六及七日檢測陰性便可如常生活。

至於家居接觸者,歐表示,其計法則由確診家人採樣日以第零日計起,如已打兩針疫苗,到第六及第七日快速或核酸測試陰性,便可恢復正常生活。不過,若隨後他的家人檢測陽性,他在家隔離的日子則要由第二位個案,或最後一位個案的陽性結果採樣日開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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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用於未有接種或只接種一劑新冠疫苗人士

相反,在最新的完成隔離和家居檢疫條件下,若他們兩天的快速測試取得至少一次陽性測試結果,將需要按照原有安排,繼續接受隔離或家居檢疫。上述最新條件不適用於未有接種或只接種一劑新冠疫苗的人士,以及「居安抗疫」計劃下僅需進行四日家居檢疫之密切接觸者的同住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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