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復者未獲豁免疫苗證明 指有醫生憂要負責 社區組織促指引涵蓋

撰文:馬煒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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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防護中心轄下聯合科學委員會早前建議,一般康復者若染疫前已接種兩劑新冠疫苗,康復後毋須再接種第三針,但未接種疫苗康復者卻不一定能為得到豁免證明書。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表示,自2月中推出疫苗通行證起都有收到求助,但有部份私家醫院不願為康復者發出證明書,或食肆等處所等職員亦未必會讓市民進內,促請當中指引涵蓋康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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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鴻昌今早(17日)接受香港電台訪問時提到,當局向私家醫生提供的指引,只包括因健康情況等原因不能接種疫苗,但並無涵蓋康復患者的情況,私家醫生亦要負上一定責任,故不一定會為康服者發出證明書,促請當中指引涵蓋康復者。

另外,彭鴻昌又提到康復者去到場所職員會否豁免亦是另一個問題,認為更便利的情況應該有官方確認證明,可以放上安心出行,出入場所時用安心向職員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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