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區議員盧俊宇涉誤導警員 官指行為令社會更混亂 判社服令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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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前屯門區區議員盧俊宇,前年在網上發帖稱在參與721紀念活動時,遭警方反手捉緊帶返警署,但事實上盧當時正於酒樓用膳。惟當警方調查時,盧仍訛稱真有其事,水佳麗裁判官因而認為其明顯意圖妨礙或拖延達致公正目的,早前裁定其企圖誤導警員罪成。水官今(18日)在粉嶺法院判刑時指,盧的行為增加了市民對警方的厭惡與不信任,還令原本已動盪的社會更混亂,不排除他為增加其政治本錢、塑造英雄形象而犯案,但考慮到盧並非「無可藥救」,判其240小時社會服務令,以身體力行去回饋社會。

被告盧俊宇(39歲),被控一項有意圖而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警務人員,指他於2020年11月23日,在屯門美樂花園商場地下39號舖外,提供虛假資料,即聲稱於同月21日在元朗警署外被警察截停及搜查,意圖及故意而誤導警長文嘉明。

被告盧俊宇被判社會服務令後,離開法院。(劉安琪攝)

裁判指被告案發時作為區議員 發放假消息增加了市民對警方的厭惡與不信任

水官引述背景報告指,盧聲稱事前在商場目睹市民與警方發生衝突,加上聽過有市民在元朗遭截查,盧因而想保障其支持者,才會欲借發佈涉案帖文以制止市民參與相關活動。惟水官直斥「完全唔係個回事」,指盧是將自己完全代入事件中成為主角,訛稱遭警方不義地拘捕,不接受其因疏忽犯案,指其真正目的是讓人認為真有其事,且至今仍不斷掩飾自己的過錯,說法含糊其詞,並非一個誠實的人。

另水官認為,盧當時作為區議員發放假消息,不但增加了市民對警方的厭惡與不信任,還令原本已動盪的社會更混亂,不排除其目的為增加其政治本錢、塑造英雄形象。原本為表達法庭對盧偽善及不誠實行為的厭惡,應判處即時監禁,以制止其他人以假新聞謀取私利。

水官續指,警方愛惜自己的信譽,對盧的行為必然十分痛恨,但法庭考慮到盧過往行為良好、上進,並非「無可藥救」,加上涉案貼文只發佈了很短的時間,終決定判盧進行240小時社會服務令,但強調法庭對盧行為的不恥,並指因警方就事件花了不少時間調查,故盧亦應身體力行去回饋社會。盧聽罷即向水官鞠躬,並不斷點頭表示明白。

案件編號:FLCC70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