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發放煽動帖文 阮民安再申保釋遭拒 下月再訊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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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男歌手阮民安涉於去年9月起,多次在社交媒體上發放具煽動性意圖的帖文,包括抹黑及呼籲杯葛政府的防疫策略、嘲笑因工殉職或受傷的警員等,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案件今(24日)在西九龍法院進行保釋覆核,阮自2月17日首次提堂後,之後共4次保釋覆核,均因應懲教鎖倉及檢疫安排而未有出庭,直至今天終於現身法庭應訊。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聽罷雙方陳詞後,拒絕其保釋申請,辯方放棄8天保釋覆核權利,案件押後至4月14日再訊。

被告阮民安(41歲),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指其於2021年9月26日 至2022年1月21日期間,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在Facebook及Instagram發表陳述,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及或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

案件編號:WKCC62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