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欠基金去年批出1.13億元按年增44% 零售業最慘 宗數翻兩倍

撰文:陳栢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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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打擊經濟,不少企業敵不過疫情結業並遣散員工。根據勞工及褔利局回覆立法會特別財委會的書面提問時表示,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去年批出3,388宗個案,涉款1.13億元,較2020年批出7,850萬增加44%。當中以零售業增幅最多,由2020年批出147宗一躍至去年446宗,按年增逾兩倍。

疫情下不少店舖結業。(資料圖片)

公司倒閉或清盤而僱主無法支付欠薪及遣散費等,僱員可要求法院頒發清盤令,並向破欠基金申請特惠款項。

勞褔局指,去年破欠基金批出3,388宗申請,按年增40%。當中餐飲業以1,014宗列行業之首,較2020年的872宗增加16%;零售業增幅最多,按年增逾兩倍至去年獲批446宗申請。

局方又指,去年獲批的申請中,有99%,即3,356宗,由勞工處收到所需文資料及文件後,可於四星期或以下發放款項;另有30宗需要四至六星期;兩宗更達六至八星期。

破欠基金是失業打工仔最後保障。(資料圖片)

局方透露,破欠基金委員會及勞工處已就破欠基金特惠款項項目的保障範圍及商業登記證徵費率完成檢討,並提出調整建議,檢討結果及調整建議已獲勞工顧問委員會一致同意,將於4月向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匯報檢討結果及調整建議,以期在今年上半年內向立法會提交相關法例的修訂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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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僱員如遭無力償債的僱主拖欠工資、代通知金、遣散費及未放年假薪酬及未放法定假日薪酬,可向破欠基金申請特惠款項,四項特惠金的上限分別為36,000元、22,500元、遣散費首50,000元加餘額的50%,及10,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