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遊說青年認罪案 師爺被告稱要奔喪 准合共40萬保釋至周五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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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歲青年馬家健因企圖販毒罪被判囚23年,服刑多年後上訴得直,其後揭發「師爺」陳強利涉遊說馬家健認罪。陳強利被控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在裁判法院申請保釋被拒。他今(19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䆁,以處理父親的喪事。法官聽取陳詞後,批准他以20萬保釋金和20萬人事擔保,保釋至本周五(22日)。

被告陳強利(58歲),被控於2017年1月27日至2017年11月21日,與馬家健一同串謀他人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即在荃灣法院2016年第2496號的刑事案件中,虛假地表示洪智謙沒有要求馬家健接收案件中所涉的郵包,及稱洪智謙並不涉及上述案件。

除了20萬保釋金和20萬人事擔保外,被告亦需在明天和後天(20和21日)到元朗警署報到。他在保釋期間不可離港,交出旅遊證件,不可接觸控方證人,亦需遵守宵禁令。

案件編號:HCCP 13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