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兩車房東主 涉賄投資公司職員1.2萬元 換36萬元維修訂單

撰文:孔繁栩
出版:更新:

廉政公署昨日(26日)落案起訴綜合汽車公司兩名車房東主,涉嫌行賄一間投資公司亞洲金融集團(控股)的前職員至少1.2萬元,以取得該公司40張車輛維修訂單,涉款36萬元。兩人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2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廉政公署昨日(26日)落案起訴綜合汽車公司兩名車房東主,涉嫌行賄一間投資公司職員,以取得該公司的車輛維修訂單。(資料圖片)

被告葉沛欽(63歲)及葉𢏐添(71歲),分別為綜合汽車東主及前東主,同被控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和《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被指獲判授約40項車輛維修工作

案發時葉沛欽是綜合汽車的唯一東主,其前東主葉𢏐添亦有協助經營該車房。在亞洲金融一名職員推薦下,亞洲金融將多份車輛維修訂單判給綜合汽車。

控罪指兩名被告涉嫌於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期間,一同串謀和與上述職員串謀,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向該職員提供賄款至少合共1.2萬元,作為對方致使亞洲金融把車輛維修訂單判給綜合汽車的誘因或報酬。

案發期間,綜合汽車被指獲判授約40項亞洲金融的車輛維修工作,並就其提供的服務收取維修費共約36萬元。亞洲金融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