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6月才通過修例 工聯會:淪象徵意義 6宗病假個案轉勞審處

撰文:林穎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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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提出《2022年僱傭(修訂)條例草案》,訂明僱員因防疫規定,如檢疫令或隔離令而缺勤,可被視為有薪病假,惟草案至今仍未通過。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稱,預料最快六月才有望三讀通過修例,批評條例並無追溯期,僅餘「象徵意義」。據他了解,現時有六宗個案在勞工處介入後仍未能處理,需轉介到勞資審裁處,但認為行會通過條例後,已成指引,僱員勝訴的機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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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黃國早上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指,預料修例最快下月才有望通過,惟行會早前已通過有關條例,成為處理相關勞工糾紛的指引,讓勞工處可介入個案調停,當中大多數已處理,惟仍有六宗個案要轉介到勞資審裁處。

他又指,疫情緩和,六月才通過修例,但並不具備追溯力,之前染疫的個案無法透過修訂後的法例處理,令草案僅餘「象徵意義」,但相信若訴諸法庭,員工的勝訴機會仍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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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該法案委員會主席的新民黨立法會議員容海恩則反駁稱,即使草案無追溯期,亦不等於只有「象徵意義」,強調修例是要解決疫情期間,確診或密切接觸者病假的處理方法,牽涉到勞工和僱主的運作情況,強調要保障到勞工問題之餘,亦要平衡到僱主的操作。

被問到疫情逐漸緩和,受惠市民較少,容稱,會「全速前進」,強調在審議此條例上「冇人喺度拖」、「好難話一次(會議)即刻過曬」:「我諗市民都需要理解到,響立法會審議每一條條例都要謹慎處理,我哋亦都唔希望日後有任何司法覆核嘅案件,亦都唔希望因為司法覆核嘅案件影響到僱員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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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續指,上月已就草案舉行兩次會議,期間已深入了解政策範疇,如病假日的定義、僱主和僱員申報的問題,認為草案修改了病假的定義,形容是「大改動」,憂慮會衍生其他問題,需要深入了解對僱主和僱員的保障,故所有委員在會上都踴躍發問,但每人發問均不多於十分鐘,而在第二次會議尾段已開始逐條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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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又指,理解市民,尤其是勞工界別希望在檢疫和隔離期間,急需病假安排,故在下周二(10日)召開的第三次會議前,委員已私下與勞工處會面,發表對個別條例的意見,亦會加快逐條審議的程序,期望在下次會議便可完成條例審議,但預料六月才有望三讀通過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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