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員稱身體欠佳 管理層卻未作妥善工作安排 入稟索償690萬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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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前警員聲稱在西九龍交通部工作期間,受不公平對待及針對。前警員的身體欠佳,管理層未有妥善安排工作崗位,令前警員最終只能申請離職。前警員上周五(20日)入稟高等法院,向警方索償690萬元。

原告為黃凡平,被告為香港警務處處長。

入稟狀指,原告於2001年加入警隊,一直在新界北警區工作。至2010年,他調至西九交通部。惟他在西九龍交通部受不公平對待及針對。在其身體欠佳的情況下,管理層未有妥善安排工作崗位。原告無奈只能申請離職,最終在2015年離開警隊。

原告要求法庭覆檢警隊是否涉及疏忽,並追討賠償690萬元。

案件編號:HCA60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