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告許氏兄弟找換店前店長 涉盜94萬元偽造虛假交易

撰文:孔繁栩
出版:更新:

廉政公署今日(31日)落案起訴許氏兄弟外幣找換有限公司一名前店長,涉嫌從公司盜竊94萬元,並以一份虛假交易紀錄掩飾她挪用有關款項。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將於周四(6月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廉政公署今日(31日)落案起訴許氏兄弟外幣找換有限公司一名前店長,涉嫌從公司盜竊94萬元;圖非涉事店舖。(資料圖片)

被告袁安琪(30歲),為許氏兄弟前分店店長,被控兩項罪名,即一項盜竊,違反《盜竊罪條例》第9條;及一項串謀使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條。

被告案發時是許氏兄弟大圍分店店長,該分店以三興行外幣找換有限公司的名稱經營,並提供外幣找換和匯款服務。被告負責該分店的日常運作,包括處理顧客的匯款申請。

廉政公署今日(31日)落案起訴許氏兄弟外幣找換有限公司一名前店長,涉嫌從公司盜竊94萬元。(資料圖片)

被指提取現金向顧客提供貸款

許氏兄弟不會向顧客提供任何貸款服務,而其職員不得以賒帳方式為顧客處理匯款申請。每間分店的職員須每日向許氏兄弟匯報財務狀況,例如分店的現金結餘。

其中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2月25日期間,從許氏兄弟偷取現金共94萬元。另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0年2月25日,與大圍分店一名結數員一同串謀,意圖欺騙許氏兄弟而使用一份載有虛假陳述的交易紀錄,並藉有關紀錄掩飾該筆94萬元的現金差額,以誤導許氏兄弟。

被告亦涉嫌於案發期間,在未經許氏兄弟批准的情況下,從大圍分店提取現金以向一名顧客提供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