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聲稱外訪乘機流亡 藐視法庭罪成 律政司促法庭判監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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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多宗刑事案件的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前年獲法庭批准他保釋期間到丹麥訪問,惟他到達當地即宣布流亡。律政司指許誤導警方相信他會返港應訊等,控告許4項刑事藐視法庭罪,案件早前在許缺席下審理。高等法院法官陳慶偉今(2日)指,許以虛假的外訪行程等欺騙法庭,其行為是有預謀。而許潛逃後,涉及他的案件受延誤。裁定許藐視法庭罪成,律政司代表聽取裁決後要求判許監禁,法官押後判刑。

官指許與丹麥人串通

法官在判辭指,許智峯向警方和法庭提供虛假的文件,包括外訪的邀請信和行程,許因此獲准於2020年11月底離港。惟許離港後,在Facebook貼文稱其行程屬虛假。判辭並指,許智峯和多名在丹麥的人士串通,包括丹麥政客Anders Storgaard,令許離港。而Anders Storgaard亦在Facebook貼文,承認許的外訪只是煙幕。法官指,許智峯是有預謀潛逃,故意欺騙法庭。

許智峯近年涉及的主要事件。(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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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有計劃潛逃並公開蔑視法庭

此外,許亦在Facebook貼文,聲稱已收到藐視法庭的文件,並繼續展示他對本港司法系統的不滿。法官指,這些貼文更證明,許是欺騙法庭,有計劃地潛逃。而許知悉本案,並公開對法庭的蔑視,法官指他是故意選擇不到庭處理本案。

指許行為妨礙執行司法公義

法官最後指,許不但違反保釋條件,更向警方和法庭提供虛假文件。而他缺席耹訊,亦令相關案件被延誤。許的行為妨礙執行司法公義,亦可能削弱公眾對司法系統的信心。法官因此裁定,許藐視法庭罪成。

律政司指許並無悔意

律政司的代表在許被裁定罪成後,要求法庭判處許監禁,並指許的行為是預謀,並使用假文件,涉及許的案件因此受影響。此外,許亦沒有悔意,其潛逃更被公開報導,法庭需傳送訊息,表明不能接受相關行為。律政司亦要求法庭發出通緝令,以及頒令許支付懲罰性訟費。法官表明不會發出通緝令。

許牽涉及的4宗刑事案,包括他涉在2019 年7 月光復屯門遊行當日,要求一名市民刪除手機內拍到示威者的片段及照片,以及3宗民主派議會藐視案。

案件編號:HCMP 83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