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倡公屋揀樓機會減至2次 加快輪候時間

撰文:黃煦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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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委會昨日(7日)下午舉行周年特別會議,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碧如建議,減少目前公屋申請者可三次選擇心儀公屋單位的機會,以加快公屋流轉速度及縮短輪候時間。她今早(8日)出席電台節目表示,大部份公屋申請者會用盡三次機會,耽誤其他申請者的輪候時間,故希望將三次配屋機會減至兩次。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主席黃碧如建議,減少目前公屋申請者可三次選擇心儀公屋單位的機會,以加快公屋流轉速度及縮短輪候時間。(資料圖片)

黃碧如今日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申請者獲配屋時因不選擇獲配的單位,結果單位需重新分配予其他申請者,變相有單位有一段時間空置,耽誤輪候時間。她指,重新編配的單位不一定「好過上次」,配屋有公平的做法。

黃碧如表示,申請者獲配屋時因認為不選擇獲配的單位,結果單位需重新分配予其他申請者,變相有單位一段時間空置,耽誤輪候時間。(張浩維攝)

問及能否讓申請者同一時間挑選三個單位?黃碧如指出,如每位申請者能一次過獲配三個單位,則會令其他申請者可挑選的單位減少,並增加輪候時間。

她又建議,為本身已居於公屋的公屋新申請者,另設一條輪候隊伍,令居於不適切居所的申請者,及本身居於公屋申請者分開,訂出分配公屋優次。但對於如何界定居於不適切居所申請者,以及具體方案,仍需待商討。

招國偉表示,根據2013年審計會的數據顯示,48%公屋申請者在首次配屋時就接受房署提供的單位,用盡三次配屋機會的申請者只佔有15%。因此將三次配屋機會減至兩次並非不可行。(資料圖片)

公屋聯會招國偉引2013年數據 僅15%申請者用盡3次揀樓機會

房委會委員、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亦在電台節目表示,根據2013年審計署的數據,48%公屋申請者在首次配屋時就接受房署提供的單位,用盡三次配屋機會的申請者只佔15%。因此將三次配屋機會減至兩次並非不可行。

招強調,房委會應同時配合縮小配屋的區域範圍,以新界為例,粉嶺及屯門分別在東西兩邊,範圍較廣,因此應該要再細化,以盡量符合申請者要求。他又同意讓居於不適切居所的住戶優先上樓,但認為在界定及執行方面較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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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帆︰以非常嚴肅態度審視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被問到對削減公屋申請人揀樓次數時,強調非常重視房委會委員意見,會以非常嚴肅態度審視。

民主黨則表明反對黃碧如建議,認為只有加快建屋才是真正幫助輪候市民的不二法門。民主黨房屋政策發言人莫建成表示,黃碧如的建議只是「掩眼法」,無助加快公屋流轉。為不適切房屋住戶,設立另一條輪候隊伍加快上樓,亦對其他輪候人士不公平,更可能讓市民在申請公屋時,特意搬到劏房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