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磚殺人|精神科醫生對次被告會面時高度焦慮 質疑說話是否準確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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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清潔工於2019年11月在上水拍攝示威者和清理路障市民的衝突,被飛磚擊中頭部死亡,兩名少年涉誤殺案今在高等法院續審,辯方的精神科醫生續作供。醫生認為,次被告在第一個錄影會面處於高度焦慮的情緒狀態,並指他的專注力和記憶力可能受損,質疑他當時說話的準確性。

兩被告依次為劉子龍(19歲)和陳彥廷( 18歲),他們原被控謀殺、有意圖傷人及暴動3項罪名,指他們在2019年11月14日謀殺羅長清(70歲),以及於同月13日與他人在上水龍運街2號北區大會堂外,意圖傷害案發時61歲的X,及參與暴動。惟案中證據不足以支持謀殺罪,該罪改為誤殺罪。

精神科醫生黃宗顯指,從次被告和警員進行的第一個錄影會面可見,次被告在中途休息時步履不穩,需用右手按著椅子,在場的母親亦有扶持他。此外,次被告說話的聲線亦較輕,雙手緊握,黃認為次被告當時很緊張。

精神科醫生認為 次被告在錄影會面時專注力和記憶力或受損

此外,次被告當時亦曾手震,用右手按著左手,反映他很大壓力。同時,在會面中的警員亦留意到次被告曾打呵欠和現疲態。

黃認為,次被告當時處於一個高度焦慮的情緒狀態,不是處於理想狀態,黃質疑次被告當時說話的準確性。此外,黃認為患有抑鬱症和驚恐症的次被告當時狀態欠佳,感焦慮,加上未有機會服藥等,其專注力和記憶力可能受損。

案件下周一續審。

案件編號:HCCC32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