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磚殺人|母指次被告患焦慮症數年 與警會面時手腳抖動疑病發

撰文: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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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清潔工於2019年11月在上水拍攝示威者和清理路障市民的衝突,被飛磚擊中頭部死亡,兩名少年涉誤殺案今續,並進入辯方案情。次被告的母親出庭作供,她指其子案發前3至4年患有焦慮症,經常會發病,要隨身帶備藥物。次被告被捕當天,其母得知有警員上門,她趕回家時見次被告眼神驚恐,隨後她獲安排陪兒子接受會面錄影,惟她留意到兒子手腳抖動,眼神無法聚焦,懷疑他病發。休息期間其子稱未服藥感頭痛,惟警員稱錄影期間不得服藥。

兩名被告均選擇不出庭作供

兩被告依次為劉子龍(19歲)和陳彥廷( 18歲),他們原被控謀殺、有意圖傷人及暴動3項罪名,指他們在2019年11月14日謀殺羅長清(70歲),以及於同月13日與他人在上水龍運街2號北區大會堂外,意圖傷害案發時61歲的X,及參與暴動。惟案中證據不足以支持謀殺罪,該罪改為誤殺罪。

首被告及次被告均選擇不自辯,次被告將會傳召其母、其兄及精神科醫生作供。

次被告陳彥廷的母親趙珮因(圖)稱覺其子與警方作會面錄影時,焦慮症病發。(李慧娜攝)

陳沙展稱其子涉傷人屬小事

次被告母親趙珮因指,2019年12月13日收到一向自稱「陳沙展」的人來電,他稱隸屬大埔刑事偵緝隊,「陳沙展」表示次被告涉傷人案,要她盡快返家。她抵達單位走廊時,碰見致電她的「陳沙展」,並說其子涉傷人案,要往警署協助調查,又說:「好小事架咋,唔洗擔心。」

見次被告眼神驚恐

趙續稱她入屋後,見兩名兒子坐在沙發上,次被告眼神驚恐,及後警方稱要帶二人到警署協助調查,出門時更將次被告的抗焦慮症藥物給了她。

趙解釋,次被告在2019年前約3至4年患焦慮症,他會經常病發,要隨身攜帶藥物,而次被告病發時,雖然能夠回應提問,但只會「順住你答」,待他冷靜後再問同樣問題,他卻會有不同答案。

錄影期間手腳抖動眼神無法聚焦

趙表示,抵達警署後,有警員向趙表示會替次被告進行錄影會面,需要她陪同,但錄影期間她不可以說話。錄影期間,警員向次被告問了數個問題後,次被告的手腳便開始抖動,眼神開始無法聚焦,認為他焦慮症發作,她想著次被告服藥,但又想起警員著她錄影期間不要說話。

向警稱次被告病發要服藥被拒

休息期間,她著次被告「飲啖水,食咗藥先啦」,次被告亦回應說:「未食藥,頭好痛。」她便向警員表示次被告焦慮症發作,需要服藥,警員卻稱錄影期間不可服藥,又稱要作出申請。完成錄影會面後,她再問警員才讓次被告服藥。

次被告陳彥廷的兄長陳彥勳(藍西裝白褲)稱曾表示要聯絡律師,但警員稱好小事。(李慧娜攝)

兄長想聯絡律師警稱好小事

次被告的兄長陳彥勳下午則供稱,警方上門拘捕當日,次被告並不在家,他便按警方指示致電次被告回家,他亦曾要求聯絡律師,但有警員說:「好小事,無必要咁做。」次被告回家時,曾問他有沒有聯絡律師,惟警員打了次被告胸口一下,說:「咁樣同阿哥講嘢架咩。」

見警員給其弟看手機

兄長稱,後來有警員將其弟帶入房間,並問其弟發生了何事,他留意到其弟的焦慮症發作,需要服藥,但警員只遞水給其弟,之後有警員拿電話給其弟看,並吩咐說:「你睇實記底,你陣間喺警署講番俾我聽。」

兄再提找律師警員生氣

然而,次被告的焦慮情況未有好轉,兄長稱有警員著他致電母親,母親回家後,他又被另一警員帶到房間,警員對他說:「唔想有事,就話同佢分開咗。」又說:「你都唔想你女朋友有事。」此時,他再要求找律師,警員顯得生氣,並指他沒必要,他及次被告當日均有被捕,警員有警誡二人,最終他與女友均沒有被起訴。

被問到為何當日曾傳訊息予次被告稱:「今日你地咪劈咗個阿伯,後尾話生存渺茫。」兄長解釋,因為遇到次被告的友人得知此事,但他感到疑惑,才傳訊息給其弟。

案件編號:HCCC322/2020

主要證人供詞。(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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