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艷芳商標案|電影公司要求剔除訴訟獲批 梅啟明表明會上訴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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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艶芳胞兄梅啟明早前入稟,指開拍電影《梅艷芳》的電影公司侵犯商標。電影公司則申請剔除申索訴訟,指梅啟明已註冊的兩個商標,只涉珠寶和手錶一類,與電影無關,他又正申請的另一項商標,包括出版,但該申請尚未獲批。案件今(25日)在高等法院處理時,法官批准電影公司剔除梅啟明的訴訟,並判梅啟明需支付訟費。梅啟明庭上表明,會提出上訴。

梅啟明在庭外稱,認為判決是絕對不公平,因為他申請商標註冊時,已表明不能用其妹的中文及英文名,現在卻擺到明用「梅艷芳」直言:「中晒啦。」所以他稱一定會上訴。

指電影公司財力欺壓

梅啟明又指,法援找藉口拒批他的申請,又稱:「未開庭佢地已經咁樣,佢地做一個戲畀我哋睇。」他形容自己:「打咗10幾年官司,係咁睇,場場戲,點會唔知啫。」他又指電影公司以財力欺壓他,反問「仲有法律既?......點解嗰個乜野(正義女神)要掩住對眼,你(記者)解釋我聽吓?無眼睇呀。」

梅啟明今早穿上印有「小飛象」的恤衫上庭。(詳看下圖)

原告為梅啟明;被告為安樂影片有限公司。法官上次聆訊時押後,讓梅啟明聘用律師。法官庭上透露,梅啟明申請法援遭拒,會處理辯方的剔除申請。

擁有的商標僅涵蓋珠寶貨品

法官指出,梅啟明已註冊的商標僅涵蓋珠寶貨品。對於梅啟明指,電影內容與註冊商標涵蓋的範顆圍相近,法官強調,電影內容與是否侵犯商標無關,並指電影名稱和宣傳品使用「梅艷芳」,只是用於描述電影是講及已故歌手梅艷芳。

至於梅啟明正申請的另一個商標,涵蓋出版類別,但該申請尚未獲批,不能以此控告他人侵權。

認為梅啟明無勝算機會

法官指,梅啟明的申索沒有勝算,因此批准電影公司的剔除申請,駁回梅啟明的訴訟。就電影公司要求梅啟明支付其訟費,梅啟明回應指不同意支付對方的訟費,又稱:「我要上訴,我一定上訴。」法官聽罷頒令梅需支付電影公司的訟費。

案件編號:HCIP 8/2022

梅啟明上次出庭時,法官陸啟康已提醒他或會涉及訟費。(詳看下圖)

《梅艷芳》電影中重溫梅的多首名曲。(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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