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條例》生效以來首入稟 5科技公司被指伺服器工程投標違法

撰文:伍凱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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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事務委員會向5間資訊科技公司興訟,指5間公司涉在去年7月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的一次招標中參與圍標,違反《競爭條例》安排涉事公司提交虛假標書,以符合女青年會的招標規定並協助某一公司中標,本案是《競爭條例》及競爭事務審裁處2015年12月正式成立後首宗入稟案件。

《競爭條例》去年生效,競爭事務委員會今作出首宗入稟。(資料圖片)

原告為競爭事務委員會,答辯人分別是5間資訊科技公司: Nutanix Hong Kong Limited、英國電訊香港有限公司(BT)、新龍國際有限公司(SiS)、Innovix Distribution Limited及科技21系統有限公司(Tech-21),其中Nutanix主要提供伺服器系統技術,另外4間公司則是科技產品或系統服務的分銷商。

各標書內容均非常相似

入稟狀指,香港基督教女青年會去年 7 月分別進行2次招標,招標内容是提供並安裝應用 Nutanix 科技的伺服器系統,第一輪招標女青年會邀請了12間公司投標,但只有BT遞交標書,由於女青年會規定需要至少5間公司投標,遂安排第二輪招標。

為確保第二輪招標中BT可以中標,Nutanix安排了4份標書供SiS、Innovix、Tech-21,以及另一間公司ICON呈遞給女青年會,並從中與BT協商如何圍標。ICON則稱會自行擬定標書,但最終沒有遞交標書。去年7月18日招標限期後,女青年會共收到4份標書,BT是所有競爭公司中報價最低的,但4份標書在格式和內容上非常相似,包括有同樣的錯處和資訊遺漏。同月21日競爭事務委員會收到有關這次涉圍標事件的投訴。

競爭事務委員會指,Nutanix等5間公司私下達成協議圍標,違反《競爭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即協議妨礙、限制或扭曲在香港的競爭,要求審裁處裁定5間公司違反《競爭條例》並判以罰款。

案件編號:CTEA 1/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