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婦涉合力強姦菲傭 事主否認說謊 反問:點解佢哋要強姦我?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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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僱主涉在妻子協助下強姦菲律賓女傭案,今(16日)在高等法院續審。辯方續盤問事主時指,X的說法出現多個版本,如女被告於什麼時候摸事主的胸。事主承認說法有出入,但否認說謊,反問「點解佢哋要強姦我?」

兩名被告:陳暹德(48歲)和黎芷珊(36歳),男被告被控於2018年1月21日,在元朗洪水橋洪福邨洪溢樓某單位,企圖強姦和強姦X。女被告被控於同日同地,協助和教唆男被告強姦X,她亦被控非禮X(案發時約30歲)。

辯方指女被告目睹X被男被告餵食 不友善地問X「like him? like sir?」

次被告的代表大律師盤問時指,X的書面供詞和庭上作供有出入,包括她在書面供詞稱,自已遭女次被告摸胸,發生在女被告替男被告口交前,但庭上則稱她被男被告強姦時,發生此事。X庭上指,摸胸發生口交前。

X庭上否認辯方所指,自己一邊作供,一邊虛構故事。她承認說法有出入,但否認說謊,反問「點解佢哋要強姦我?」

辯方又指,女被告曾目睹X被男被告餵食,不友善地問X「like him? like sir?」,而X當時笑而不答。X庭上否認。

案件編號:HCCC13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