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35+初選案 裁判官解除交付程序報道限制 29人認罪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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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人涉組織或參與民主派「35+」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早前已完成交付高院程序。其中吳政亨、袁嘉蔚、何桂藍、劉穎匡早前就解除《裁判官條例》第87A報道限制提出申請,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今(18日)在西九龍法院,據高院裁決解除交付程序的報道限制,並由首次提訊日當天生效。此外,案中29名被告將會認罪,包括戴耀廷和黃之鋒,他們將於9月和11月在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耹訊,另外18名被告表示不認罪。

今日出庭應訊的被告包括吳政亨、袁嘉蔚、何桂藍、劉穎匡,另外吳敏兒、范國威等人到庭旁聽。

本案共涉47名被告,被控1項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一同串謀,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而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威脅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嚴重干擾、阻撓、破壞港府履行職能。

案件早前經過6次提訊日,本年7月完成所有被告的交付程序。而在早前的交付程序中,共有29名被告表示認罪,分別為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穎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

29名認罪被告分別排期至9月1、2、5至8、28日及11月1至4日在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

另18名被告表示不認罪 包括何桂藍、陳志全和林卓廷等

此外,有18名被告表示不認罪,包括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 、黃碧雲、施德來、伍健偉、何桂藍 、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 、林景楠、柯耀林、李予信、余慧明、吳政亨。而吳政亨將需進行初級偵訊。

而裁判官今解除報道限制後,吳政亨便在庭上指出,初級偵訊為交付程序之一,現是否同樣可供報道。惟控方認為雖然交付程序的確包括初級偵訊,但以什麼形式舉行早前已作決定,故現未能提供任何意見。羅官亦認為此問題不宜由裁判官解釋,建議吳最穩妥的做法是先向律師索取意見。有被告聞言大叫:「後果自負」,吳則自言:「我係一個守法嘅人,犯咗法我都唔想」,另有被告聽罷笑稱:「我地都係!」

何桂藍之後加入討論,稱:「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又話有咩要等法庭判,而家去到法庭又判唔到…係咪要搵番鄧炳強?」,又言:「而家大家對裁決有疑慮啊,他日記者報道俾人拉係咪又話你唔知呀?」之後情況一度變得混亂,多名被告在位置上發言,羅官表示:「宜家唔係一個提問大會」,隨即宣布:「今日到此為止」。何聞言不滿大叫:「而家連野都唔俾我講?」,鄒家成則高呼:「無陪審團嘅審訊係唔公義嘅」。

案件編號:WKCC81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