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許智峯籲投白票貼文 福利工作員認未想清楚後果 認罪判緩刑

撰文:劉安琪
出版:更新:

福利工作員於去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轉載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呼籲他人投白票的一剛貼文後,被廉政公署拘捕及起訴。他今(26日)在西九龍法院承認一項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罪,求情稱當時未有想清楚後果,現已知錯。裁判官李志豪指,被告的行為必然對香港選舉制度有影響,不能以罰款方式處理,但接納他因為愚蠢犯案,認為判處緩刑已可反映罪行嚴重性,達阻嚇之效,判被告入獄2個月,但准緩刑18個月。

被告陳星(58歲),被控一項在選舉期間內,煽動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指他於2021年10月30日至 11月2日,在「Douglas Chan」 的 Facebook 專頁上,轉載「許智峯 Ted Hui Chi Fung」 於同年 10月 29日在許的Facebook 專頁內一篇貼文,該貼文煽惑他人在2021年的立法會換屆選舉中投無效票。

許智峯在貼文煽惑他人投白票

案情指,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前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曾在其Facebook個人專頁發佈「如水計劃」帖文,煽惑讀者在該選舉中投「白票」,以表達對政府的不滿,並邀讀者轉發及分享帖文以宣揚該計劃。

廉署翌日發稿提醒勿轉載非法內容

翌日,廉署即發新聞稿指任何人士在選舉中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即屬違法,提醒市民切勿發布或轉載任何非法內容。

被告於廉署發稿後轉載

惟同晚10時許,被告陳星在其Facebook專頁轉載許的帖文開放予公眾瀏覽,並持續展示至11月2日。被告之後於11月9日遭廉署拘捕,在警誡下承認曾轉載相關帖文。

求情稱未有想清楚後果

辯方求情指,被告於鄰舍輔導會工作,職責為照顧殘疾及智障人士,他因為一時愚蠢犯案,未有想清楚後果,現已知錯,被捕後亦已作出招認,表現合作,現坦白認罪,望法庭以緩刑方式處理。

案件編號:WKCC 264/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