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環聯亞洲經理及兩車行東主 涉詐騙佣金及「洗黑錢」32萬元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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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調查一宗貪污案件時,揭發環聯(亞洲)信貸有限公司前職員涉嫌訛稱多宗汽車按揭貸款申請,由兩間中介公司轉介,以詐騙轉介佣金,涉案佣金共約32萬元。該職員及兩名中介公司東主今日(7日)被落案起訴欺詐及處理犯罪得益。三名被告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周五(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廉政公署調查一宗貪污案件時,揭發環聯(亞洲)信貸有限公司前職員涉嫌訛稱多宗汽車按揭貸款申請,由兩間中介公司轉介,以詐騙轉介佣金,涉案佣金共約32萬元。(資料圖片)

被告曾劍華(45歲),為環聯亞洲前高級市場經理,被控四項罪名,即一項欺詐及一項企圖欺詐,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1)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G(1)條;以及兩項串謀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違反《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5(1)條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1)條。

被指用22份申請表格欺詐發放佣金

同案被告黃俊杰及黃俊飛,同為28歲,他們先後擔任兩間同名為時尚汽車公司的東主,各與曾劍華被控一項上述串謀洗黑錢罪名。

案件被指於2015年9月至2020年9月期間發生,當時環聯亞洲提供汽車按揭貸款服務,環聯亞洲接受其指定中介公司轉介生意後,會向該中介公司支付轉介佣金,案發時,時尚汽車為環聯亞洲的指定中介公司。

上述欺詐罪指,曾劍華涉嫌於22份表格中虛假地向環聯亞洲表示,時尚汽車是表格中所載列的汽車按揭貸款申請的介紹人,有權收取轉介佣金共逾27萬元,並意圖詐騙而誘使環聯亞洲向時尚汽車支付款項。

企圖欺詐罪指,曾劍華涉嫌於另外一份表格作出類似虛假陳述,意圖詐騙而企圖誘使環聯亞洲向時尚汽車支付佣金約5萬元。

餘下兩項控罪指,曾劍華分別與黃俊杰或黃俊飛一同串謀,涉嫌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多筆合共逾24萬元的款項及一筆逾3萬元的款項,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有關款項。

廉署調查顯示,黃俊杰及黃俊飛涉嫌在曾劍華安排下擔任兩間時尚汽車的東主,並容許曾劍華使用時尚汽車的銀行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