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爭法|天厨涉操控「佛手牌味粉」分銷商轉售價 競委會提起訴

撰文:黃煦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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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委會今日(15日)入稟審裁處,就香港天厨有限公司在向其兩個主要本地分銷商供應一種粉狀味精產品「佛手牌味粉」時,涉操控轉售價格,向天厨展開法律程序。
競委會曾就案件是首宗操控轉售價格案件,早前向天厨提出以發出違章通知書,並附帶明確規定方式,解決案件。競委會指,天厨拒絕承諾遵守相關規定,故對天厨提出起訴。

競委會就香港天厨有限公司在向其兩個主要本地分銷商供應一種粉狀味精產品「佛手牌味粉」時從事操控轉售價格的行為,向天厨展開法律程序。(網上圖片)

案情指,天厨在2015年12月14日《競爭條例》全面生效後,至少到2017年9月27日期間,曾持續執行或從事始於2008年的操控轉售價格安排,訂明其兩個主要本地分銷商銷售味粉的最低轉售價。

天厨透過發出通知、提醒及警告方式,確保分銷商不會以低於指定價格銷售其味粉。當其中一間分銷商,向天厨投訴另一分銷商,自2016起以較低售價爭奪顧客時,天厨作出跟進行動,包括採取制約措施、作出威脅或懲罰,確保分銷商遵從其訂定的轉售價格。

(競委會圖片)

競委會指出,有合理因由相信天厨的操控轉售價格行為,具有損害在港競爭目的,違反《競爭條例》下的第一行為守則,並構成《條例》所定義的嚴重反競爭行為。

競爭法生效後 首宗涉操控轉售價格案件

競委會續說,由於該案是首宗按《條例》達致執法結果的操控轉售價格案件,曾向天厨提出以發出違章通知書,並附帶明確規定方式,解決案件。惟天厨拒絕承諾遵守相關規定,競委會遂對天厨提出起訴。

競委會現正向審裁處申請以下命令,包括:

• 宣布天厨違反第一行為守則

• 向天厨施加罰款

• 禁止天厨日後從事違反該守則的相同行為

• 天厨須推行有效的合規計劃

• 向天厨收取競委會的訟費及調查費用

競委會畢仲明︰操控轉售價格可能會嚴重損害競爭

競委會行政總裁畢仲明表示,競委會留意到在某些情況下,操控轉售價格可能會嚴重損害競爭。競委會今日就本港首宗操控轉售價格案入稟審裁處,是希望展示其打擊以損害競爭為目標的操控轉售價格安排之決心。畢仲明續指,行為限制轉售商就價格互相競爭的能力,最終或會令消費者受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