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夫潘樂陶旗下安樂涉與信興合謀定價 三人遭競委會入稟

撰文:黃金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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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事務委員會表示,今日(16日)在競爭事務審裁處向兩間業務實體及三名人士展開法律程序,包括安樂機電設備工程有限公司及安樂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以及信興機電工程有限公司及信興集團有限公司。當中安樂為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丈夫潘樂陶創辦及擔任主席。

案情指出安樂及信興兩間互為競爭對手的空調工程供應商,在2015年12月14日至2019年12月4日期間,在香港提供空調工程時合謀定價、瓜分市場或圍標。競委會又指,已經知悉尚有其他涉及空調工程的潛在反競爭行爲,短期内可能會展開進一步法律程序。

潘樂陶在安樂工程股東周年大會後回應事件指,涉案的員工會繼續留任,並稱不評論競委會說法,而其公司與信興沒有關係,強調「真金不怕洪爐火」。

競委會表示,涉及的三名人士為安樂高級工程師佘嘉偉、安樂高級工程師鄭潔純,以及信興高級經理關兆堅。競委會認爲,三人行為屬嚴重反競爭行爲,違反《競爭條例》(第 619 章)的第一行爲守則,現正向審裁處申請以下命令,包括宣布安樂及信興違反第一行爲守則,以及宣布三人牽涉入違反該守則,並向三人施加罰款。競委會又申請禁止安樂及信興日後從事違反該守則的相同行爲,並向競委會繳交調查費用。

案情指出安樂及信興兩間互為競爭對手的空調工程供應商,在2015年1月14日至2019年12月4日期間,在香港提供空調工程時合謀定價、瓜分市場或圍標。(資料圖片)

競委會行政總裁畢仲明先生表示,今次的執法行動,成功揭露及打擊了本港兩間在空調工程界甚具規模的公司持續多年的合謀行爲。他又指,空調供應是現代生活的必需品,有關合謀行爲影響到不少住戶及在商業大廈工作的市民大衆,今次的執法行動亦進一步展示,打擊影響民生的合謀行爲繼續是競委會的執法重點之一,尤其是當涉案公司乃該市場具規模和活躍的參與者。

他又提醒企業的母公司必須確保集團的所有成員遵守《競爭條例》,並指上訴庭最近就另一宗案件的罰款裁決,已重申這個原則,該裁決確認除了直接參與反競爭行爲的各方,競委會亦可向與他們組成同一業務實體的其他公司或人士追究全額罰款。

潘樂陶:真金不怕洪爐火

競委會公布有關消息後,潘樂陶在安樂工程股東周年大會後回應事件指,涉案的員工會繼續留任,並稱不評論競委會說法,而其公司與信興沒有關係,強調「真金不怕洪爐火」。

競爭事務委員會表示,今日(16日)在競爭事務審裁處向向兩間業務實體及三名人士展開法律程序,包括安樂機電設備工程有限公司、安樂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以及信興機電工程有限公司及信興集團有限公司。(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