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大14名學生民主牆拍合照 被指違2人跨家庭限聚令 每人罰7千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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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城市大學早前收回學生會會址,學生會於本年2月14日舉行「臨別禮」,曾有約100人聚集。而14名學生會成員,並在校內的民主牆拍照留念。成員涉違反當時禁止私人處所兩個以上的跨家庭聚會規定,因此遭票控。他們今(23日)在九龍城法院承認違反限聚令的傳票,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罔顧法律,影響公共衛生安全,遂判每名被告罰款7000元。

14名被告介乎19至22歲,分別為劉浚傑、陳文軒、何卓朗、鄭子傑、喬曦朗、陳沛瑜、雷璧僥、何明華、張晉熙、林璟航、陳凱藝、張彥焅、戴曉桐、呂瑞琪。

14名城大學生因違2人以上跨家庭聚會的限聚令,每人被判罰款7千元。(資料圖片)

學生會舉行臨別禮

案情指,城大於2022年2月7日要求學生會交還部份地方的管理權,學生會其後在Facebook 貼文,稱會舉行「臨別禮」。於案發日下午3時,約100人在校園內的中國銀行(香港)綜合樓6樓學生會辦公室外聚集,其間有人分發T恤,而幹事會會長劉浚傑等曾發言。

學生會部份成員之後帶領各人,到楊建文學術樓的4樓和3樓。大部份人士散去後,14名被告在3樓的民主牆聚集,並排成一行拍照。

被告均為學生會成員

辯方求情指,被告均為學生會成員,對城大的事務有一定熱誠。是次因城大要收回學生會的會址,被告自覺有責任通知學生關注。本案情節較輕微,涉及的人數較少,案發地點只有學生和教職員可進入,而控罪涉案時間為當天5時許的數分鐘。各人當時有戴口罩,亦保持適當的距離,沒有嚴重傳播疾病的風險。各被告已反思,明白防疫的重要性。

裁判官判刑時指,案發時有人發出警告和提醒,但被告未有理會,亦未有停止。惟裁判官接納涉案時間短,各被告都是初犯,遂判他們各罰款7000元。

案件編號:KCS 23506-2351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