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控科大兩前供應商涉瞞利益 串謀兼任教員詐騙採購約400萬元

撰文:歐陽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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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本周一(26日)落案起訴兩名科大前供應商經營者,涉嫌串謀一名時任科大兼任副教授人士,於2011年至2019年期間,在17項招標及採購活動中,隱瞞該名兼任副教授與供應商之間的權益,涉款共約400萬元。二人涉嫌違反3項串謀詐騙,及14項欺詐,周三(28日)將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

廉政公署。(資料圖片)

被告歐陽兆㷨(42歲),為駿科(亞洲)製藥有限公司獨資董事及股東;以及楊兆安(40歲),為高準檢驗及檢測有限公司獨資董事及股東。二人共涉及17項罪名,當中3項屬串謀詐騙,違反普通法;以及14項欺詐,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

駿科在2012年中成立,是一間醫療用品供應商。案發時,被告楊兆安為獨資董事及股東,另一名被告歐陽兆㷨則在同年底,取代楊兆安出任有關職位。至於高準於案發時,則提供環境測試服務,楊兆安在2011年底,成為其獨資董事及股東。

兩供應商提供實驗室儀器採購及測試服務

案件發生在2011年9月至2019年2月期間,科大化學系一名兼任副教授,進行共17項招標及採購活動,為科大及其附屬公司,向其擁有直接或間接財務權益的駿科及高準,採購多項實驗室儀器及測試服務,涉款共約400萬元。

根據科大規例,該名兼任副教授須在委聘任何供應商前,申報與供應商的利益衝突;供應商亦須申報是否與科大職員存在任何利益。

香港科技大學。(資料圖片)

兩被告隱瞞涉事兼任副教授在公司的權益

控罪指,兩名被告涉嫌分別與該兼任副教授串謀詐騙科大,在該兼任副教授有責任預先披露任何利益衝突的情況下,隱瞞對方在駿科及高準的權益,誘使科大就其中3項招標及採購活動委聘駿科及高準,以致科大全數繳付發票款項。

餘下控罪指,兩名被告涉嫌與該兼任副教授,一同隱瞞駿科或高準的權益,誘使科大或其附屬公司,在其他14項招標及採購活動中,委聘駿科及高準。

廉署表示,早前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並向律政司徵詢法律意見,落案起訴兩名被告,相關調查仍在進行。二人已獲廉署准予保釋,將於周三(2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此外,科大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亦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