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警與1男涉訛稱是國安處人員 騙事主付款 案件將轉區院審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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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警及一名退休男涉訛稱為國安處人員,指一名男子牽涉在一宗詐騙案中,如屬實國安處將展開調查。三人事後同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退休男另被控假冒公職人員罪,案件今(29日)在東區法院提堂,控方申請押後案件至11月4日,以準備轉介至區院的交件,獲裁判官批准。三名被告獲准以1000港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居於報稱地址、及不得接觸控方證人。

3人同被控串謀訛騙

被告李雪輝(58歲,退休人士)、鄧栩洋(30歲,報稱公務員)、莊港偉(46歲,報稱公務員),同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指他們於2022年3月27日 至2022年4月1日期間在港,串謀詐騙張田同,並要張交出款項,以結清深圳南玻浮法玻璃公司,與中科創新產業投資有限公司之間的交易。

涉向事主虛稱是國安處人員

控罪指3名被告曾向張虛假地表示:(i) 他們是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國安處”)人員;(ii)國安處收到廣東省國安處的消息,關於針對張的詐騙指稱:(iii)國安處所收到的消息如發現屬實,會對張展開調查。

李另被控一項假冒公職人員罪,指他於2022年4月1日,在香港中環豪華閣22樓假冒公職人員,即香港國安處職員。

案件編號:ESCC 1919/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