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港Sir」陳凱港涉隱瞞警司身份向銀行借貸 明年10月開審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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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海港Sir」之稱的警司陳凱港,涉嫌與一名商人隱瞞陳的警司身份,並分別向兩間銀行申請按揭,並獲貸款逾2千6百萬元,從而與該商人被控欺詐罪,案件今(27日)在區域法院提訊,兩人均否認控罪,案件排期於明年10月9日開審,控方指案件涉30名證人,預料審期20天,兩被告准繼續保釋。

被告陳凱港(50歲)及汪浩毅(49歲,商人),同被控兩項欺詐罪。控罪指2人於2019年5月17日與11月4日之間,隱瞞陳是香港警務處的警司,虛假地向東亞銀行有限公司作陳述,指陳在2019年7月至11月期間,受僱於出眾資本有限公司,並接受逾24萬港元月薪;以及在同年5月17日至12月27日,連同陳隱瞞陳的職業是警司,向華僑永亨信用財務有限公司表示,陳於2019年9月至11月受僱於出眾資本有限公司,接受逾24萬港元月薪,以及陳於同年11月至12月受僱於新凱國際貿易有限公司,接受逾11萬港元月薪。令2銀行在相當程度的可能性會蒙受不利,並批出2筆約2154.9萬及480萬港元的貸款。

案件編號:DCCC 13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