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警涉砌露宿者生豬肉兼毀家當案 有被告要換律師 案需重新排期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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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名警員涉嫌在深水埗進行反罪惡行動時,對無露宿拳打腳踢、毀對方家當、誣陷一名露宿者藏毒等。6男2女警員因而被控妨礙司法公正、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10項罪名,案件原定今(10日)在西九龍法院開審,惟首被告郭展昇的代表大律師鍾偉強表示,其早前擔任暫委法官期間,曾處理過控方證人阮文山的刑事案件,故考慮到審訊公平性及為免證人尷尬,申請退出案件,獲法官張潔宜批准。案件押後至11月24日在區域法院再訊,以待郭另聘律師及確診肺炎的次被告韓廷光康復,料屆時將再定審期。

8名被告依次為:郭展昇(30歲男警)、韓廷光(29歲男警)、梁飛鵬(29歲男警)、龐雋詩(29歲女警)、林華嘉(44歲男警長)、莫志成(25歲男警)、尹栢詩(25歲女警)及陳守業(27歲男警)。其中韓廷光因確診新冠肺炎,未有到庭。

他們全部共被控10項罪名,包括5項妨礙司法公正、2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1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及2項刑事毀壞罪。控罪指他們在去年2月4日及2月24日,於深水埗通州街公園涼亭時干以上罪名。

案件編號:DCCC 12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