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麗棠老師自殺|時任校長稱被解僱感不公 追討860萬案轉高院審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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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教師林麗棠3年前疑不堪工作壓力,在學校跳樓身亡,時任校長羅婉儀事後被校方指管理方式不理想遭解僱,羅認為是不合理解僱,向勞資審裁處控告校董會,欲追討直至退休為止的薪金逾860萬元,並要求復職。案件今(10日)在勞資審裁處提訊,審裁官認為案件涉複雜法律爭拗,需要有法律專業人士協助處理,把案件轉介高等法院。

申索人羅婉儀,被告東華三院李東海小學法團校董會。

東海小學時任校長羅婉儀認為解僱不合理告上勞資審裁處。(資料圖片)

林老師自殺前曾稱不想再見校長

林麗棠老師是李東海小學的圖書館主任,她於2019年3月6日,在該校於天水圍的校園內墮樓死亡,當時羅為該校校長。死因庭去年曾就林的死作研訊,被揭露林曾被家長投訴而患上抑鬱症,後來羅到該校上任成為新校長,羅對林的表現有微言,事發前一周更叫林考慮辭職。林在事發當天向家人發短訊稱不想再見校長醜陋的面孔,之後在校內跳樓死亡,被裁定死於自殺。

死因研訊時證人供述事件發生經過。(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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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調查委員會認為應對羅採紀律行動

校方在林死後不久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並在事發後4個月提交報告及提出19項建議,包括對羅採取紀律行動,校董會最後投票解僱羅。

羅在其申索理由提到,校方成立的獨立調查委員會有利益衝突,存在程序不公,又沒有事先警告或給予她改善空間,認為即時解僱是不合理。

研訊時校內老師曾提到對羅校長的指控。(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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聆訊將要校方披露更多文件

勞審處的署理主任審裁官林美施稱,羅對調查委員會作多項挑戰,包括校內歷年來多份問卷和匿名投訴信,並涉及85名證人的供詞,當中有教職員及教育局人員等,並會要求校方披露更多文件。林官認為,校方針對羅的調查,是緊接一名資深教師失去寶貴生命而展開,而羅的申索書內容散亂和概括,認為案件應由專業法律人士協助,更適合於高等法院審理。

案件編號:LBTC 325/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