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底藏屍案|單位內曾有三人同住 事主曾懷疑女友人是第三者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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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漢涉毆打同居女友至她身上有101處傷致死,之後把其屍體藏於床下底案續審,事發後曾上單位並在藏屍位置上的床睡覺的女子,今(13日)在高等法院作供。她稱與事主是朋友,她也曾住在案發單位,並與被告及事主同住,後來事主懷疑她與被告有染,但她稱這只是事主的幻想。她之後離開了單位數天,再問二人可否讓她回去,被告後來留了口訊給她,指事主離開了,她可以回去睡,她便再上單位,她有問被告事主去了哪,被告稱不知道。她又指,與兩人同住時,曾見被告與事主吸冰毒。

被告羅偉文,50歲,被控於或約若於2019年3月17日,在將軍澳寶林邨寶儉樓一單位內,謀殺女子劉莉芝(34歳)。

女友人耶喜誼供稱,事主劉莉芝曾指她與被告有染,但強調這乃劉之幻想。(朱棨新攝)

被告與劉曾到夜總會捧場

花名「啫喱」的女證人耶喜誼供稱,她在案發前3至4年認識劉,當時兩人在同一夜總會工作。耶於2017年尾至2018年初,曾搬至劉於寶儉樓的單位同住,至2019年初,劉告知她認識了一名男友,又指她和男友到耶工作的夜總會「捧場」。

劉指耶穿了其前夫送的裙

約於2019年2月尾,劉與男友,即被告羅偉文,到耶工作的夜總會,耶向他們稱她沒有地方可住,劉便建議耶搬到單位與他們同住,三人遂於翌日凌晨一同到單位。自始,耶開始和被告及劉同住,直至同年3月13日,劉不滿耶穿了劉前夫所送的裙子,兩人爭吵後,耶便離開了單位。

認為耶曾與被告發生性行為

耶於3月15日曾再找劉,當時劉情緒激動,語無倫次,又指劉當時罵耶和被告有染,又指耶曾趁劉洗澡時和被告發生性關係。但耶指此事是劉幻想出來的。

被告通知耶可回單位睡覺

耶翌日致電被告,問她可否讓上單位留宿,被告卻稱劉「發哂癲」,不便讓耶留宿。被告於17日向耶傳送語音訊息,指劉離家,耶可以到單位留宿。耶便於同日凌晨上單位睡覺,並睡在碌架床的下層,至晚上才離開單位。耶稱她在單位內曾和被告傾談,被告稱𣎴知劉到了哪裏。

劉病發時會燒東西

耶又稱,與被告及劉同住期間,見過被告吸食冰毒數次,劉亦會吸食,但份量較被告少。耶亦指,劉有精神問題,但她與劉同住時劉已康復,亦未有見到她精神病發。耶在接受辯方盤問時,認劉病發時曾燒床褥,但當時劉仍未結識被告。此外,劉病發時亦會放火燒東西,及把物件扔出街。

辯方續問耶,有否向被告稱劉會攬著「必打佛」自言自語,耶反指是被告告知她這事,她沒有見過劉這樣。

案件編號:HCCC167/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