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陳子遷被私了案 貨車司機認與15人向陳施襲 曾有人擲出路牌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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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5月有網民發起「反惡歌法大遊行」,律師陳子遷當日路經銅鑼灣時見有店舖玻璃被破壞,譴責示威者是「黑暴」後遭「私了」,被打至血流披面。涉案3名男子早前承認傷人及非法集結罪,另一名貨車司機則在受審途中突改認罪。案件今(18日)在區域法院處理,案情指貨車司機曾與另外14人圍毆陳,又曾踢對方的背部三下,及拳打其頭部及背部三下,更有人向陳方向擲出金屬路牌,但未有擊中陳。法官把案押後至11月4日判刑,期間為各被告索取背景報告等,並為未成年被告索取勞教中心等報告。

表證成立後改認罪

改認罪的首被告唐健帮(33歲,貨車司機),被控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兩罪,指他於 2020 年 5 月 24 日,在銅鑼灣禮頓道及加路連山道一帶參與暴動,及意圖使陳子遷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他。他早前一度否認控罪受審,直到暫委法官鄧少雄上周裁定其表面證供成立,唐突改認罪。

陳子遷遇襲後,網上出現陳遇襲的片段。(詳看以下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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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指當日有逾千人參與示威

首被告唐健帮的案情指,逾數千名示威者在港島發起反《國安法》和《國歌法》遊行。約下午2時45分,有示威者破壞位於禮頓道的I.T. Shop 玻璃櫥𥦬,事主陳子遷見狀譴責示威者,並指警方到場後便會拘捕他們。當陳轉身打算離開時,一群示威者用雨傘、硬物和徒手襲擊陳,陳被打至流血。示威者另威脅若報警,便打死對方。陳沿禮頓道朝加路連山道逃跑,示威者則繼續追打陳,把他的衣服扯爛,並在保良局停車場繼續襲擊陳。

陳遭15人包圍並徒手襲擊

陳之後突圍逃離,但示威者未罷手,又阻止他撤退。陳一度寸步難行,只能蹲下,雙手保護頭部。陳之後橫過加路連山道與禮頓道交界的馬路時被推跌,遭4名被告在內的15名示威者包圍,徒手襲擊,又腳踢和用長傘等硬物不斷打和踢陳的頭和背部。

律師陳子遷稱他當人見人破壞後大感憤怒,曾指黑衣人是黑暴,之後便遭人圍毆。(朱棨新攝)

有人用金屬路牌擲向陳但未擊中

陳之後站起來,沿加路連山道逃走,有示威者把一塊大型金屬路牌擲向陳,但未有擲中。示威者其後散去,大量流血的陳則在南華體育會倒地,由該處職員報警。陳被送院治理,其下巴、右頸、左手手掌、左腳需縫針。檢驗後發現,陳的額頭、頭皮等多處裂傷,背部多處瘀傷。唐事後被捕,在警誡下稱因遭事主譴責,一時衝動而襲擊對方,包括踢對方的背部三下,及拳打其頭部及背部三下。

另3被告早已認罪

本案另有3名被告在開審前認罪,依次是:譽韋崙(27 歲)、鄭學洺(25 歲,無業)及王浩雲(17 歲),同樣控暴動及有意圖傷人罪。但在與控方達成認罪協商後,3人只承認非法集結及有意圖傷人兩罪。

案件編號:DCCC 65-66/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