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前服務員涉違規外出 稱指引常變難跟 控方指有責任熟習條例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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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國泰前機艙服務員,去年從美國返港後,涉違反禁止外出作不必要活動的規定,並疑將Omicron變異病毒株帶進社區。兩人因而被控,但他們均稱指引常變且不清晰,令他們無所適從,要求裁定他們罪名不成立。控方今(20日)作結案陳詞時卻指,兩名被告均有責任去熟習相關條例,又指他們並非首次接受醫學監察,無理由將事件歸咎於指引。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11月17日裁決。

兩名被告:黃昱龍(45歲)和劉諾宏(44歲),均報稱無業,分別被控1項及兩項「作為一個須遵照醫學監察規的人而沒有遵照衛生主任所指明的條件」罪。

兩名被告分別為黃昱龍(左)和劉諾宏(右)。(廖大雄攝)

指引不斷更改難以適從

兩名被告均辯稱,他們真誠相信,他們在醫學監察期內的外出,均屬指引中所指的必要活動,又指因國泰的指引不清晰,未有列明何種活動受禁或不受禁,又批評指引不斷更改,令人難以適從。

控方指被告有責任熟習條例

控方今陳詞認為兩人說法並無合理基礎。又指被告有責任去熟習衛生署的《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聲稱不清楚條文並非抗辯理由。再者,兩名被告均是從紐約返港後受感染,但他們在這個行程之前,均曾飛往泰國及吉隆坡,理應已接受過醫學監察,沒有理由將事件怪罪於指引常變更之上。

必要活動需與公共衛生有關

至於次被告劉諾宏早前自辯稱,他為替父親訂購手機,以聯絡在國外確診新冠肺炎的外甥女一家,與他本人及其父親的精神狀態有關,故屬必要活動。控方卻指,指引中所謂的必要活動,應與公共衛生有關,非私人事務。

案件編號:ESCC28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