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起訴聖約翰兼職導師 以假資料換准辦急救課程 獲利1.2萬元

撰文: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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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昨日(26日)落案起訴一對夫婦,指二人涉嫌分別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使用載有虛假資料的文件隱瞞丈夫利益衝突,致使香港聖約翰救護機構批准他為一個由其擔任副主席的機構教授急救課程,以及企圖詐騙導師酬金。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對夫婦,指二人涉嫌分別違反《防止賄賂條例》,使用載有虛假資料的文件隱瞞丈夫利益衝突,致使香港聖約翰救護機構批准他為一個由其擔任副主席的機構教授急救課程,以及企圖詐騙導師酬金。(資料圖片)

65歲黎信興被控六項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3)條。其妻66歲周好月,則被控兩項企圖欺詐罪名,違反《盜竊罪條例》第16A條。二人已獲廉署准予保釋,以待明日(2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聖約翰兼職導師涉提供虛假資料

案情指,去年四月至五月期間,當時黎信興及周好月同為聖約翰兼職導師。聖約翰於去年四月收到世界應急聯合會七份申請表,要求聖約翰於同年四月至五月為聯合會在旺角一幢商業大廈舉辦七個急救訓練課程。聯合會並要求由黎信興及周好月擔任課程導師,聖約翰其後批准有關申請。

其中六項控罪指,黎信興涉嫌使用上述七份申請表及其相關課程出席紀錄誤導聖約翰。該些文件上顯示的資料,包括聯合會聯絡人,以及開班日期及地點疑為虛假。餘下兩項控罪指,周好月涉嫌偽稱她為上述其中兩個課程的導師,而企圖誘使聖約翰支付有關課程的酬金。

導師酬金約1.2萬元

案情指,聖約翰如接獲外間團體申請,會安排其導師在申請機構指定的場地教授急救課程,導師每授課一小時可收取酬金80元,申請機構亦可要求由指定導師任教,但聖約翰不會批准由申請機構負責人擔任課程導師以避免利益衝突。課程完結後,有關導師須向聖約翰提交學員出席紀錄。廉署調查發現,黎信興案發時是聯合會副主席,聖約翰若知道他在聯合會的角色,不會批准聯合會的申請及安排他教授有關課程。

有關課程涉及導師酬金共約1.2萬元。聖約翰發現事件後,沒有支付相關酬金,並安排其他導師教授有關課程,其學員急救資格沒受事件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