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錶收藏家涉逃稅 12年內瞞報收益逾640萬 囚14月罰82萬多元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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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鐘錶收藏及鑒賞專家吳立基,被指在2002至2014年的12年內,未有申報其公司有份出版的季刊《名錶傳奇》季刊的廣告收入,款額達642萬多元;他另涉在3個課稅年度漏報車位收入4萬多元,全部合計逃稅82萬元。吳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15項蓄意意圖逃稅罪成,今(2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指吳故意逃稅,影響政府稅收,須判阻嚇性刑罰。加上犯案時間長達12年,他又是案中的直接得益者,終吳入獄14個月,罰款822,781港元。

被告吳立基(59歲,商人),早前被裁定15項蓄意意圖逃稅控罪罪成,指他在2002/03至2013/14課稅年度,在其報稅表內漏報其獨資業務的營業額,並在2011/12至2013/14課稅年度的報稅表內漏報其車位的租金收入,觸犯《稅務條例》(第112章)第82條第(1)(a)款。

被告吳立基涉蓄意瞞報逾640萬收益,逃税82萬,被判囚14月及罰82萬元。(資料圖片)

法官判刑指,故意逃稅會影響政府稅收,對社會造成負面影響,須判處即時監禁,以收阻嚇之用。被告犯案時間更長達12年,期間一如既往、毫不誠實地蓄意隱瞞稅項,明知隱瞞收入會影響評稅仍冒險逃稅。涉案公司是被告一人營運,他是案件中的直接得益者,就15項控罪判囚16個月,考慮案件擾攘7年,對被告造成精神及心理困擾,加上被告對鐘錶界的貢獻,酌情減刑兩個月,總刑期14個月,另須罰款822781港元,分期三年繳清,否則須加監6個月。

案件編號:DCCC 5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