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豬|漁護署一年捕殺260隻 禁餵野生動物範圍擴至全港12.31生效

撰文:黃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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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去年推出「殺豬令」,宣布將定期捕捉及人道毀滅於市區出沒的野豬,之後又建議修例將野生動物禁餵區範圍覆蓋全香港。環境及生態局、漁護署今日(3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截至今年10月,漁護署已展開110次行動,一共捕殺260頭野豬,又透露預計修例將於今年12月31日生效,料當日之後野豬餵飼活動會大幅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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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指,漁護署於2021年11月中,推出野豬捕捉行動,優先處理有大量野豬出沒、野豬曾傷人或對公眾構成危險的地點。另外,當知悉野豬在市民或民居出沒時,會即時採取特別行動,使用麻醉槍捕捉野豬,並注射藥物將其人道毀滅。

11個野豬市區黑點 三個野豬數目跌至五頭以下

文件透露,截至今年10月,署方展開逾110次行動,共捕殺了超過260頭野豬,並稱行動漸見成效,在11個出現大量野豬的市區黑點中,有三個黑點的野豬數目跌至五頭或以下;另外六個亦減至十頭或以下。

由於近年野豬滋擾主要由人為餵飼活動引起,漁護署正研究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以擴大野生動物禁餵區範圍及提高罰則。(資料圖片 / 李澤彤攝)

當局續指,除了上述行動,亦需要遏止野豬餵飼活動,以減低吸引野豬於市區或民居附近出沒的誘因。根據現時的《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的「禁止餵飼任何野生動物地方」只包括獅子山、金山、城門及大帽山(部分)郊野公園,以及大埔滘自然護理區(部分)等範圍,漁護署認為有需要將禁餵區擴展至覆蓋全香港,以加強規管餵飼野生動物,特別是餵飼野豬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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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表示,在擴展禁餵區後,任何人如未持有特別許可證,於本港任何地方餵飼野生動物,包括野豬,可被檢控。當局續指,明天(4日)會就修例刊登憲報,之後下周三(9日)提交立法會,預計12月31日生效。局方預計,野豬餵飼活動之後會大幅減少,對公眾造成的滋擾因此下降;長遠而言,野豬不再依賴人為餵飼,回歸自然環境覓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