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案 辯方將申請終止聆訊 林紹桐准保釋 離庭見妻即擁抱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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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網站的註冊公司,被控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案件今(7日)在區域法院續審。資深大律師余若薇上周質疑控方未將300份未使用資料向辯方披露後,控方今呈上新增的6 個文件夾,涉逾 1,500 頁文件,又稱負責下指令的高級督察已於昨晚錄取口供。辯方今早指新證供或會影響辯方的盤問方向,擔憂將導致審訊延長,會申請永久終止聆訊,同時亦再為被告之一的林紹桐申請保釋。法官郭偉健最後批准林保釋,林妻聞言拭淚。而林在下午約6時許終辦妥手續離開法院,他與妻子相見後亦即互相擁抱。

若申請失敗案12月19日續審

郭官批准林以5萬元現保釋,其妻另提供5萬港元人事擔保,期間林不得接受傳媒訪問,亦不得離港,並要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居於報稱地址、每周五到警署報道等。案件押後至12月13日作永久終止聆訊申請,若法庭拒絕終止聆訊申請,案件將於 12月 19 日續審。

林紹桐獲准保後,與妻子相見即擁抱。(盧翊銘攝)

3名被告依次為: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鍾沛權(52歲)及林紹桐(34歲),同被控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另一被告鍾沛權今未有作保釋申請。

就新證供辯方需時索取指示

辯方的資深大律師余若薇指,新證供或會影響辯方盤問方向,又指作截圖指示的高級督察盧健賢(音譯)的口供,與早前警員的供詞有出入,故辯方有機會需要重召證人作供,亦需要時間檢視文件及索取指示。

余稱需要3星期準備陳詞

余在下午開庭時稱,會申請永久終止聆訊,需時3星期準備陳詞。余又指,對於新增的6個文件夾,辯方須與兩名被告一同檢視及索取指示,惟文件只有一套,更無電子版本,須等侯文件複印。由於兩名被告均未獲保釋,每天都需要到庭應訊,在舟車勞碌下無法考慮其他文件,索取指示方面有困難。

涉案15篇文章非林負責

余為林紹桐申請保釋時指,林與妻子育有一名年幼的女兒,林有嚴重健康問題,於2020年確診免疫系統相關疾病,因而須多次進出醫院接受標靶治療,及曾於2020年申請放病假約30天。涉案前15篇文刊登的時間,正值林在醫院留醫,故該些文章均非由他負責。余另強調,如今的情況「唔係我地造成的局面」,指控方違反了檢控方面的指引,更違反了謝沈智慧法官在本案審前覆核作出的指示。

林紹桐被捕至獲准保釋經過。(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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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指目前情況非辯方責任

控方反對林的申請,指新呈堂的資料未必對辯方有幫助,又指辯方申請永久中止聆訊的成功機會不高。

法官聽罷雙方陳詞,同意若被告遭扣留,辯方要到監房索取指示有困難,亦同意現時情況明顯與辯方無關,終決定批准林的保釋申請。

其他保釋條件包括不得接受傳媒訪問

郭官除了要林付現金及人事擔保共10萬元保釋金外,並要遵守以下保釋條件:

1.不得接受傅媒採訪;

2.不能直接或間接地發佈或轉發任何可被合理地被視為任何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意見或陳述;

3.不能直接或間接地作出任何可被合理地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4.不能直接或間接地,包括透過任何電子或網上媒介,作出任何可被合理地被視為構成任何危害國家安全控罪的行為;

5.不能直接或間接組纖、安排、参與或協調任何對抗中央或香港政府的活動;或參與任何可被合理地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組織之任何職位。

余上周已向法庭反映,指兩名被告所面對控罪,最高刑罰只是2年,然而2人自去年底被捕至今,已被還柙近1年,若審訊或因控方的處理問題要再延長,余曾表示不滿及憂慮。

案件編號:DCCC26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