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29衝突|女被告稱到現場錄爆玻璃聲 官稱令人費解 裁3人罪成

撰文:劉安琪
出版:更新:

2019年9月29日有市民發起「全球反極權遊行」,其後爆發警民衝突,多人被捕。其中3男女早前否認暴動罪受審。法官陳廣池今(10日)在區域法院裁決時,逐一反駁3人的辯解,對於一名女被告聲稱想到現場錄取爆玻璃的聲音,陳官直言這種「興趣大過天」的想法令人費解,不信女被告會為錄音達至忘我境界,並視危險於不顧,最後裁定3名被告全部罪成,案件押後至12月1日判刑,以待為眾被告索取背景報告,3人期間須還柙。

三名被告:何家洛(25歲)、黃韻思(35歲,女)、何普光(22歲),同被控1項暴動罪,指他們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政府總部外一帶參與暴動。何普光另再獨自再否認1項襲警罪。

2019年9月29日,大批示威者在政總外與警方對峙,並有多人被捕。(詳看下圖)

+18

不信被告想找到垃圾桶才棄傘

法官裁決指,首被告何家洛自言當時因催淚彈而淚流不停,他就必然身處於暴動現場。再者,當日現場兵荒馬亂,何竟任由陌生人幫他洗眼,若然對方使用的是腐蝕性液體,其雙眼將會受傷。至於從現場獲得的雨傘等裝備,何稱想找到垃圾桶才扔掉。法官認為當時地面滿佈雜物,不相信有人會有閒心指控其亂拋垃圾。另何之後逃入公廁,離開時沒有帶走豬嘴及雨傘,在公廁外被捕時亦未有向警方提及,明顯是不想增加被檢控的風險,終裁定其暴動罪成。

黃聲稱到現場作田野錄音

至於女被告黃韻思,法官不相信她當日到現場純粹是為了田野錄音。黃早前亦承認過去曾參與合法遊行,可見其社會意識不弱,她進行田野錄音時怎會不先了解情況。再者,黃稱進行田野錄音沒有特定目的,法庭不明白她為何偏要向暴動中心進發。

不信黃為錄意達至忘我境界

另黃自辯稱當時是追溯爆玻璃的聲音到政總一帶,而這聲音明顯來自暴徒的破壞,身材並不高大的黃卻在身處險境的情況下,仍有閒心、興趣大過天的想法前往,其做法實在令人費解。法官認為黃當時只是「一心二用」,參與非法集結的同時,若有靈感便會作錄音,而不相信黃到達忘我境界,視危險於不顧,僅為田野錄音去到現場,終裁定其罪成。

全副武裝明顯欲參與暴動

就被告何普光,法官形容其當日「成副武裝」,身上有10支生理鹽水、2包繃帶,還有頭盔、護目鏡、豬嘴等,明顯意圖參與暴動,裁定其暴動罪成。至於何面對的另一項襲警罪,由於涉事警員亦坦言不清楚何是想反抗還是襲擊他,控方亦未有提出改控拒捕罪,終裁定其襲警罪脫。

案件編號:DCCC 23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