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女官再在販毒案犯錯 並錯准被告離港 控方上訴得直亦難再告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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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被上訴庭指犯錯致嚴重司法不公的高院女法官金貝理,在另一宗涉及外籍人士販毒來港的案中,疑犯上相類錯誤,今(14日)被終院撤回她所作的決定。在今次所涉的案件,同樣涉及一名疑販運可卡因來港的外籍男子,終院認為金貝理法官錯誤裁定被告手機的Whatsapp訊息不能呈堂,她並基於這個錯誤決定,准案終止聆訊,並在控方稱要提上訴時,批准被告保釋,及後更容許他離港,致令控方今雖上訴得直,再作檢控亦困難。

申請人為律政司司長,答辯人涉該販毒案的英籍被告Milne John(68歲,下稱:被告)。

被告涉販運3公斥可卡因來港

判辭透露,被告於2019年9月10月,從巴西聖保羅經瑞士蘇黎世飛扺本港,海關關員在被告入境時作搜查,並在他的兩個行李匧暗格中,搜出逾3公斤的可卡因,市值約497萬元。被告被捕後在錄影會面稱,有人著他帶機密文件來港,他不知行李匧藏有毒品。

高院女法官金貝理再被指在販毒案出錯。(資料圖片)

金貝理法官裁定訊息不能呈堂

被告被控販毒罪,他爭議他對行李匧藏毒品並不知情。案件轟至高院審理時,由高院女法官金貝理主審,控辯雙方原本草擬好的同意案情,包括被告手機內的WhatsApp訊息。惟金貝理法官卻問該些訊息是否可採納為證據,認為要先作「案中案」聆訊,以決定該些訊息是否能呈堂,她最終裁定,關員曾不當處理被告的手機,該些訊息不能呈堂。控辯雙方遂修改同意案情,並刪去所涉的WhatsApp訊息。

繼而批准永久終止聆訊及准被告離港

被告遂以未能引用該些訊息為由,認為他未得公平審訊,從而申請永久終止聆訊,金貝理法官在本年3月批准他的申請。控方即表示會就永久終止聆訊的裁決向終院提上訴,主審法官批准被告保釋,後來亦更改保釋條件讓被告可以離港,被告最終亦離開了香港。

認為訊息真確屬僭越陪審團職權

終院認為,金貝理法官錯誤認為,控辯雙方使用的WhatsApp訊息是用以證明該些內容為真確,因此牽涉到普通法中,排除傳聞證據的原則。惟控辯雙方只是想證明被告曾收取那些訊息,故金貝理法官是錯誤應用了傳聞證據的原則,和《證據條例》相關條文。此外,控辯雙方均沒有爭議該些訊息是否真確,終院認為,法庭應接納該些訊息呈堂,惟金貝理法官在作裁決時,未有對該些訊息的比重,和其可靠性作出決定,是僭越陪審團的職權。

准被告離港亦屬錯誤

終院認為,金貝理法官批准被告永久終止聆訊,是基於她錯誤裁定訊息不能呈堂,因此她亦錯誤地行使其酌情權,而她在批准被告保釋時,亦錯誤地准被告離開港後,故即使控方上訴得直,也將無法繼續起訴。

案件再審需交另一法官跟進

法官因而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撤銷金貝理法官裁定被告永久終止聆訊的決定,及批准被告保釋的命令,案件交另一名法官跟進重審,及向法庭尋求適當的指示,以便繼續起訴被告。

案件編號:FACC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