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歌手莊正等10人參與圍魏救趙 暴動罪成囚50至52月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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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警方包圍理工大學期間,獨立歌手莊正等10人因參與示威者發起的「圍魏救趙」行動,在油尖旺一帶聚集時,在警方設下的封鎖區被捕,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案件今(7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林偉權判刑時指,案件所涉暴動發生在九龍核心地區,示威者曾投擲約250枚汽油彈,場面極之暴力及嚴重,但沒有證據顯示各被告曾作威脅他人的暴力行為,身上亦沒有危險品或武器,有些被告身上只有口罩,相信他們已受了沉重教訓,林官又稱,法庭並不是要摧毀他們的人生,就10名被定罪的被告,包括莊正等6人監禁52個月,另名案發時未滿21歲的被告,則判囚50個月。

4被告案發時未滿21歲獲額外減刑

林官判刑時考慮到各被告參與程度偏低,認為他們僅是到現場鼓勵的角色,故以57個月為量刑起點,各被告均無案底,再獲減刑3個月,他們又同意大部分案情,節省法庭時間等,再酌情減刑兩個月。其中4名被告:湛沛林、陳思進、周嘉慧、周諾澄,案發時未滿21歲,認為他們易受社會氛圍影響,故額外減刑2個月至50個月,其餘6人監禁52個月。

勸被告若鐵證如山不應存僥倖心理

林官又苦口婆心地說,真的有罪的被告,在索取清晰的法律意見後,如案件證據鐵證如山,不應心存僥倖,若及早認罪,法庭可有更多判刑選擇,如未成年被告在滿21歲前認罪,可判教導所,但強調:「有罪先好認,無罪千祈唔好夾硬認。」

10名被告包括7男3女,全部均在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包括:歐陽浩明(25歲、地盤管工)、翟柏龍(28歲、攝影師)、湛沛林(19歲、學生)、陳思進(18歲、髮型師)、鄭太君(25歲、無業)、莊正(28歲、音樂教師)、周嘉慧(19歲、學生)、周諾澄(19歲、學生)、簡澧然(24歲、音樂教師)及黎子欣(22歲、酒吧店員),他們被裁定於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窩打老道與咸美頓街之間的一段彌敦道,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被告之一的莊正,是一名歌手。(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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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正稱會繼續追其音樂夢

歌手莊正求情時稱,他有做兼職保安員維持生計,但仍繼續其音樂工作,早前並發布了他的第一首歌及第一部專輯,現仍在起步階段,日後有機會仍會繼續追其音樂夢。雖然這案或會影響其音樂生涯,但他願意承擔,刑滿後繼續以音樂感染身邊的人。其律師又提到,有一位患癌症病人稱在抗癌路上有聽莊正的歌,現已康復,可見莊追夢期間也幫助到不同人士。

沒證據顯示莊任前線或領導角色

莊正自撰的求情信稱,他重犯機會很微,他去年與妻子結婚,妻子會在背後支持他,確保他不會再犯法。他亦深知自己要為事件承擔責任。律師又強調,沒有證據顯示莊正在暴動時任前線或領導角色,本案亦已困擾他3年,冀法官酌情輕判。

警方設封鎖區截獲213人

控方案情指,案發期間有示威者佔領理大校園,警方包圍了理大範圍,期間有人提出「圍魏救趙」的行動,著民眾到尖沙咀、佐敦、油麻地一帶聚集,以分散警力,警方其後在油麻地及旺角一帶設立封鎖區,並截獲213人,包括10名被定罪的被告,包括獨立歌手莊正。

莊正曾在WhapsApp討論參與暴動

莊正被捕後被發現他曾和第二被告翟柏龍在WhatsApp討論參與暴動,亦有被告亦管有防毒面罩及口罩等。控方又指,警方估計當日示威者曾投擲250枚汽油彈,4名警員受傷,有警長踏到汽油彈殘餘物滑倒手指受傷,亦有警員制服示威者時被玻璃樽的碎片割傷。雖然控方未有拍到各被告作出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但認為憑各人的衣著和裝備。

此外,有消防員作供時透露當晚曾出現人曡人情況,約有30人困在小巷中,幸而全部被救出,部份被告在救出後被捕。

警方歡迎法庭裁決

高級督察潘崇禮在庭外稱,本案為第二宗理大暴動案經審訊後的判刑,10名被告判囚50至52個月,警方對此表示歡迎,並認為判刑反映了案件的嚴重性,有一定阻嚇作用。他又重申,警方尊重市民集會的自由及權利,但須以和平及守法的方式進行,警方絕不容忍或姑息集會出現違法或破壞社會安寧的行為。

案件編號:DCCC 461/2021

2019年11月理大衝突期間,理大一帶曾發生激烈衝突。(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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